为全面落实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两项民生工程政策,相山区“四到位”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准确界定补贴对象,确保“两项补贴”发放动态管理。截至7月底,已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2102人,累计发放资金83.08万元;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对象3370人,累计发放资金138.46万元。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建立了区、镇(办)、村(社区)三级宣传网络,在各村(社区)公开栏张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政策宣传单。同时采取集中宣传与个别宣传、网络宣传与入户宣传、印发宣传资料与面对面解释宣传等形式,使残疾人及其家属对生活补贴的政策内容、申领程序和补贴标准知晓。近期又开展了问卷调查,并进行了电话回访,反馈情况显示,群众知晓度和明白度达到98%以上。
二是程序规范到位。出台《相山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严格两项补贴申请、审核、审批及公示公开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公示,对提交材料的申请人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对行动不便的重残人员由法定监护人申请或者根据前期摸排情况上门进行服务。认真核实申报对象身份和类别,做到精准、细致、不偏不漏。实时公示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民生政策精准执行。
三是资金监管到位。严格根据一、二级与三、四级困难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和400元,重度残疾人每月给予60元补贴的标准,实现专账核算,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人发放,定期对账。同时强化对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民生工程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补助范围和受益对象,确保各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公示公开程序,公布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四是动态管理到位。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两项补贴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及时对护理补贴对象进行跟踪和审核,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的、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护理补贴;对新增对象及时补充完善手续,及时发放,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让更多符合补贴对象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