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五保供养民生工程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相山区立足实际,精准发力,提前完成2017年1-9月五保供养资金发放任务。截止9月4日,共为全区349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供养资金109.6万元,完成年度资金发放任务的75%。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生活补助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按时足额打卡发放到位,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账户,确保资金发放及时、规范。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加强五保供养工作,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健全落实机制,及时制定《相山区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实施办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流程图》、办事指南,制度上墙,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镇办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五保对象应保尽保,杜绝漏保、错保和优亲厚友等情况发生。加强五保供养资格审查,对五保对象的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严格做到“三级审查,三榜公示”。
四是完善动态管理。五保供养工作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做到动态管理。区民政局定期对全区五保对象进行核查、摸底,不符合享受五保供养条件的,坚决清理,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维护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
五是健全档案资料。为进一步规范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工作,对五保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资料分类装订,实行区、镇办两级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规范完整。区民政部门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动态调整情况定期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