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相山区积极协调、主动配合、多措并举,切实推进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制度落实。截至9月10日,审核审批困难残疾人2102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94.94万元,为337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累计发放资金158.6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66.7%。
一是部门协调,发挥资源优势。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联合印发了《相山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财政、民政、人社、残联“四轮驱动”的联动服务模式,充分发挥资源综合效益,通过以点带面,把来自社会、政府、社区的分散资源聚集起来。民政部门及时将拥有残疾证的人员名单提供给各镇(街),各镇(街)充分发挥救助工作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精心做好摸底调查工作,为全面实施对残疾人的精准救助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依法办事,确保应补尽补,防止重、漏、错现象发生,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应发尽发。根据《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建设规范》,加快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三是创新宣传,铺开“线上线下网”。充分利用民生工程微信群、民生工程信息网站、残疾人信息平台、QQ交流群等“线上”资源,集中发布各类政策信息100余条;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页等“线下”渠道,共张贴、发放残疾人政策宣传信息10000余张,将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享受的对象、执行标准、申报流程等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尽量做到应知尽知。
四是动态管理,及时精准发放。严格要求各乡镇民政、残联要及时对补贴对象进行跟踪和审核,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的、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对新增对象及时补充完善手续、及时发放,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