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水平,健全完善低保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相山区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1-9月份,共取消低保对象191户386人,新增低保对象51户135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28.2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16万人次,确保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严把“知晓”关。突出宣传实效,丰富宣传载体,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召开群众会、村民代表会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政策,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同时在所有镇街悬挂低保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公告牌,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和申报流程,扩大群众对低保政策各项内容的知晓度,引导群众按政策流程合规申请低保,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强化核查公示,严把“评议”关。按照低保评定程序要求,召开村(居)民小组进行会议进行评议,经评议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一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街专题会议讨论确定,并进行二榜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确保公平公正。建立健全低保核查工作长效机制,采取入户实地调查询问,区民政局对镇街审核上报的低保户按照不低于30%的覆盖面进行入户抽查,及时将低保户有关信息实行网上公开和末端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完善动态管理,严把“监督”关。严格按照程序对低保户进行动态管理,成立督查组,实行区、镇街、村(居)三级联合100%入户,按月对全区低保工作开展督查,根据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人口及财产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核实调整,适时调进调出。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取消,对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补差标准,力求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错保”、“不漏保”,将低保资金真正落实到最需要的人手中。
四是规范建档环节,严把“制度”关。出台《相山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制定低保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阶段的制度及流程图,并上墙公布。严格按照制度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切实提高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水平。同时,建立规范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实行一户一档的规范化管理,加强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