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相山区组织发放2017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将6.45万元资助资金通过助学金银行卡,发放到43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受助学生手中。同时免除55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2.42万元。
一是“精准”健全运行机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班级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相山区各高中学校制定了具体的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评审机制,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合理标准,运用公正、公平、有效的评定方法,把握好资助条件,严格执行“三级评审” “两级公示”程序,对评审对象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确保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性,做到精准管理、精准识别、精准资助。
二是监管加督查促资助工作健康发展。建立月巡查和通报机制,对月巡查情况进行通报;加大对中职学校的监管力度,进教室点名,核对受助学生信息,确保资助对象准确无误;建立中职受助学生信息监控预警机制,对中职学校受助学生中大龄学生、与普通高校学籍信息、普通高中、初中学籍信息重复的异常数据进行时时监控;建立资助专用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集中申领、一人一卡、本人激活、本人挂失及本人补卡的规定,现场集中发放,建立资助卡发放签领档案;建立资助资金发放确认档案,组织学生确认受助资金发放情况。
三是“双管齐下”打造德政民心工程。 坚持助学和育人“双管齐下”,充分发挥助学和育人功能,在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将促进贫困生的全面成长成才作为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精细化推进该项民生工程,更有效增强了百姓的获得感,让百姓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保证他们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不让他们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