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顺利度过寒冷天气,在省厅和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相山区各救助管理站多措并举,积极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2018年3月中旬结束,为期4个月。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大力做好甄别救助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救助管理与服务中,强化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提高职工依法救助意识,保障救助人员合法权益;开展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医疗救治,实施分类管理,保障救助人员人身安全;对职业乞讨人员开展街头巡查,不分工作日、节假双休日,深入市区各主要干道开展巡回流动救助,发现一人,劝导一人;通过各级救助服务网络,与公安、城管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开展联合救助;与多家医疗机构签署协议,开辟就医绿色通道,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的一站式服务;保障受助人员生命权,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排查力度,力争做到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一个不漏”。
二是及时启动救助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救助优势。按照民政部《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救助,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全面落实全天候救助服务接待制度,开通24小时求助热线,及时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各救助站提前购置棉被、棉大衣等过冬物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对发现的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人员,主动引导、护送至救助站;加大宣传力度,发放救助引导卡,让市民和流浪乞讨人员知晓救助政策,及时拨打救助电话,给予其帮助和救助。
三是做好源头预防工作,全力帮助救助人员寻亲。畅通受助人员离站返乡和接回渠道,流出地和流入地政府相互合作支持;采取各种途径查清智力障碍或自身不能表明身份者来历,尽快派送回家,确实无法查明身份、户籍者,由救助站暂时寄养;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渠道,及时发布寻亲信息;运用救助系统、身份查询、口音辨识、今日头条和DNA、人像比对等多元化手段,促进救助滞留人员早日返乡回家。截至12月4日,共救助街面流浪乞讨人员5人,其中劝导返乡并提供返乡车票3人;发放棉被5床、棉衣5套、方便面5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