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工作,相山区按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截至12月13日, 全区40名孤儿全年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9.76万元打卡发放到位。
一是做好业务对接协调。区民政与财政部门积极做好业务对接,提前做好每月份孤儿基本生活发放数据,按儿童福利中心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位。
二是规范孤儿认定程序。申请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孤儿本人或其监护人申请,村(社区)上报,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同时为保护孤儿隐私,镇(街道)在审核过程中尽量避免采取公示或民主评议的方式。
三是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每年组织村(居)委会开展散居孤儿走访评估工作,逐户走访,及时掌握孤儿养育以及监护家庭情况,形成综合评估报告,针对个案提出具体帮扶措施。
四是加强孤儿动态管理。镇(街道)对辖区内孤儿情况进行定期核查,按照孤儿救助政策将孤儿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情况变化不符合孤儿认定条件的,及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