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截至12月14 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53万人次,全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53.83万元打卡发放到位。
一是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将贫困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同时,要求贫困户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民政局审批。
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高度重视低保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问题。同时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区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村委会核实、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暗箱操作、玩忽职守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管理质量。
五是加强宣传,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质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农村低保的民生工程政策,将农村低保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