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相山区注重推进民政救助与精准脱贫政策的深度融合,切实发挥民政民生工程兜底保障职能,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农村低保兜底一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7月份,农村低保标准由3150元/人/年提高至4020元/人/年,实现农村低保、扶贫“两线合一”。截至12月27日,相山区农村低保户16530人,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保障8760人,占比53%。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21.3万元。
二是特困供养兜底一批。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72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4200元/人/年,较上年增长33.3%和75%。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机构供养标准1000元/人/月,社会散居供养标准600元/人/月,特困人员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59.64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29.76万元。
三是特困救助兜底一批。建立临时、特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对因患危重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给于适当救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随时给予生活救助,确保流浪人员妥善安置;全年生活无着人员生活救助92人,发放救助资金8.6万元,临时救助143人,发放救助资金32.25万元。
四是医疗救助兜底一批。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政策,简化救助程序,继续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扩大救助范围,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特困供养人员自付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全额救助,3000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比例可达到75%。
五是残疾补贴兜底一批。全面落实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一级、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800元/人/年,三级、四级残疾人为400元/人/年。对一、二重度残疾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救助1976人,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117.98万元,为341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护理补贴199.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