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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精准实施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工程

来源: 匿名浏览量:发表时间:2019-02-28 14:57 作者: 区财政局

为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体最现实、最迫切、最基本的医疗保障问题,相山区精准实施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共救助487人次,发放救助金102.45万元。

一是进一步规范救助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相山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本区实际情况,对救助对象、救助病种、救助标准、救助方式、救助程序、救助资金使用与管理进行了统一规定,将城乡医疗救助列入区政府民生工程和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为工程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各区县根据当地筹资情况、不同病种或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金额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原则上,对符合条件的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仍难以负担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或门诊医疗费用,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0%。

三是进一步简化医疗救助程序。本着救急救难、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实行即时救助,提高救助时效性。对困难群众实行及时救助,即对五保对象、低保对象住院治疗,可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即时结算,区县外就诊的疗费用可到所在镇、办提出办理医疗救助申请,实行即时救,既简化了程序,又方便了救助对象。

四是进一步加强救助资金管理。区民政局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医疗救助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救助资金合理使用。同时,认真对待医疗救助信访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维护困难群众和上访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