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公信力,增强民生政策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网上监督,让民生工程在阳光下运行,相山区将民生工程项目信息网上公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进,实现民生工程项目公示全覆盖。
一是明确公示总体。区直民生工程项目牵头单位作为民生工程信息公示主体,在本单位公开公示栏,依据公示清单中公示内容,公示本单位牵头实施民生工程项目。各单位应对公示项目信息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在公示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在信息变更后15日内及时更新公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是确定公示范围。按照分类别、广覆盖、保隐私的原则进行项目信息公示。补助类分为公示到项的补助类和公示到人的补助类。公示到项的补助类公示补助申请审批流程、受益人数、补助补偿标准等,公示到人的补助类增加公示受益对象相关信息;参保类项目公示参保对象基本信息、缴费金额、补偿金额等;培训类项目公示培训机构、培训地点、培训课程、培训对象基本信息等;建设类项目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含开工时间和计划完工时间)、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含单位名称和责任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三是拓宽公示渠道。丰富公示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及时公示各项民生工程政策、实施过程和结果,全面提升民生工程影响力。一方面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栏、宣传材料、工程现场标识牌等方式进行线下公示,另一方面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的优势,通过网站、微信、微博、QQ群等方式公开民生工程信息,做到宣传全方位,提升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
四是及时反馈整改。按照“谁公示、谁反馈、谁处理”的原则,建立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及时反馈,及时处理,通过公示落实民生工程精准务实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