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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阳光低保”兜住民生底线

来源: 相山区财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9-14 16:03

相山区按照“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严把低保各关口,让“阳光低保”兜住困难群众的生活底线。

一是提高困难家庭低保金。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相山区推动低保标准实现城乡统筹,从2020年7月1日起,农村低保、城镇低保标准分别由395元/人/月、585元/人/月统一调整为630元/人/月,并结合本地实际,把标准提高到641元/人/月,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加大救助保障惠民力度。

二是特殊时期特殊关爱。高度关注疫情、防汛对低保家庭生活造成的影响,充分发挥乡镇、村级主动发现机制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摸底,对受疫情、灾情影响导致就业困难、家庭收入减少的低保家庭以及因病、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加重的低保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简化审批程序,积极运用“先行救助”方式缓解急难型低保家庭生活困难。

三是低保扶贫手牵手。深入开展未脱贫贫困人口排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加强与扶贫办数据信息比对,重点摸排未脱贫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贫困边缘户、重病重残户、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户等,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纳尽纳。

四是监督加码民生幸福。区财政按照民政部门报送的当月在保人员名单和补助水平,经审核后由定点金融机构通过惠农资金“一本通”发放到户。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将低保资金按月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联合监察、审计、民政等部门定期走村串户,监督检查农村低保金发放到位情况,及时查处存在的违规行为。

截至9月3日,累计救助14527人次,支出低保金699.7万元,人均补差483元,2019年9月-2020年9月发放价格补贴99.44万元,按照序时进度有序有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