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相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民生工程政策,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重点在责任落实、健康培训、监管执法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预防控制和救治救助工作,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全部接受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专项培训、班前会培训的培训率达到98%以上。
一是积极保障经费投入。相山区将尘肺病等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经费投入。区相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关于印发相山区职业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各镇街、相山经济开发区签订职业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各方力量集聚并进,全力守护群众健康。
二是积极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在重点企业举办“健康工作环境,助力疫情防控”集中宣传,对辖区不同行业的22家用人单位同步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微型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与职业健康培训。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增强管理水平和自我防护水平。同时,督促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对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对拒不开展职业健康培训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三是积极进行督导检查。牵头单位相山区卫生健康委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和指导力度,派出卫生监督及卫生监督协管人员110人次,出动监督执法车辆45车次,检查企业70家次,持续对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建立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危害后果告知、定期检测,以及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对职业健康重要性认识不够、管理制度不规范、无职业病危害公告、未组织入岗前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等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12份,责令立即整改落实到位。其中,刘东矿等单位因监督巡查发现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能按时落实整改,给予警告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