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兜底作用,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养老需求。一季度,相山区结合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符合代缴条件的困难群体2451人代缴养老保险费,共代缴2021年度城乡居保费26.22万元。其中低保对象2025人,代缴保费20.25万元;计生家庭对象19人,代缴保费1.9万元;特困人员41人,代缴保费4100元;重残人员366人,代缴保费3.66万元。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根据省、市会议精神,区财政预拨付资金310万元,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确保已脱贫人员不脱保、不断保。
二是强化数据精准。建立数据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及时将扶贫局提供的建档立卡人员数据信息与区民政办、卫健委、民生办和居保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全面筛选、整理、分类汇总人员信息,对信息错误人员和不在办理参保范围人员及时标注,确保社保扶贫数据信息精准。
三是强化服务延伸。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将服务延伸到百姓“家门口”,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发挥重要作用。组织相关人员进入贫困户家里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代缴、提档多缴相关政策,对未参保贫困人员,指派专人逐村入户宣传社会保障扶贫政策,面对面帮助贫困人员算清参保缴费的“明白账”,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加大督办力度,使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