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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早”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快”推进2021年民生工程工作

来源: 相山区财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4-20 15:08

为快速推进202133项民生工程工作,相山区及时组织区财政局民生工程管理中心、区直各牵头单位认真学习《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文件和2021年省级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研究2021年民生工程工作,重点部署新增6项民生工程工作,同时通过“互联网+”及时宣传,为202133项民生工程工作优质、高效完成奠定基础。

一是快速组织政策宣传。410日省政府发布(皖政〔202124号)文件,区民生工程管理中心迅速将文件转发相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民生工程微信工作群、区民生工程QQ工作群、区财政工作群,第一时间让民生工程牵头单位知晓,第一时间让群众知情,不断扩大202133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率。

二是精准把握文件要求。区民生工程管理中心及时向区分管领导汇报文件精神,组织区直相关部门人员学习文件内容。今年安徽省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新增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农田建设工程、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6项民生工程,调整完善文化惠民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8项民生工程,退出4项,继续实施上年19项民生工程,项目涉及领域更加深广,受益人群更加广泛,项目的实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明确压实目标责任。民生工程管理中心及时对接民生工程各牵头单位,特别是与农业、卫健、教育等部门及时对接新增项目,要求各单位及时与市直部门取得联系,明确各自任务目标,制定任务清单,完善项目实施具体措施,推算项目实施日程表,同时精准把握项目要求,精细安排前期工作,精确测算项目资金,尽早将民生工程项目推进落实到位。

四是做好项目实施计划。针对一季度民生工程情况,结合全年目标任务,要求工程类项目5月上旬全部完成招标工作,5月底全面开工,10月底完成主体工程;补助发放类项目按月发放;培训类项目4月底完成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遴选工作,5月初全面启动培训工作;同时抓好民生工程督导工作,5月下旬开始进行民生工程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