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相山区认真落实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工作,切实履行兜底保障职责,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6月初,全区农村低保发放累计8244人次,特困人员供养累计发放1750人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惠及277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6人,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9290人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7561人次,城乡医疗救助2046人次,累计发放资金717.18万元。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政策落实到位。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专业队伍网络,全方位覆盖社会救助领域。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加快完善社会救助监督长效机制,不断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落地开花。
二是规范审批程序,动态管理到位。定期组织入户开展摸排工作,了解实情,摸清底数,严格按照“个人申请、镇(街)、区审批”的流程,规范程序,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救助项目分类建立台账,确保精准精确救助。同时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条件好转等情况随时进行调整,落实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民生政策。
三是聚焦末端公示,社会监督到位。按照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要求,对困难人员救助申请审批结果及补贴发放情况通过镇、街道及村(居)民生工程宣传栏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定期将困难人员救助相关政策内容、救助标准、申请流程、监督电话等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健全回访和动态监管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强化宣传实效,群众知晓到位。为提升宣传实效,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媒体,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平台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困难人员救助政策和申报流程,不断拓展宣传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