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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强化教育民生工程资金管理“紧箍咒”

来源: 相山区财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8-20 08:35

为助推教育民生工程任务落地落实,相山区根据资金管理新政策、新形式、新要求,切实强化措施加强教育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一是严控资金支出范围。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

二是强化资金支付管理。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支付管理,根据保学校运转的要求,学校要合理安排公用经费,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采取现金方式支付,严禁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确保直达资金使用全程可监控、可追溯。

三是加强资金监控力度。切实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按照绩效目标完成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要求,及时监控直达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根据绩效监控结果,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各类教育资金安全有效、规范使用。

四是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各项教育民生工程年度实施方案,将资金预算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明确监督管理目标,落实多级管理责任,结合学校自查、到校抽查、资金支出挂网公示等方式强化民生工程资金预算监督,确保资金支出使用合法依规,公开透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