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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城乡医疗救助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

来源: 相山区财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11-08 08:28

今年以来,相山区继续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深化创新发展,确保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顺利推进。截至10月底,全区共救助困难群众554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622.65万元,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一是当好政策“宣传员”。采取常规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申请程序等内容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如设立街头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向群众宣传大病救助新规定、救助办法以及相关流程。通过民生工程网页、社区宣传栏、电子屏,多渠道及时发布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申报流程、办事指南,使群众能方便、快捷、全方位了解医疗救助政策、参与医疗救助工作,确保惠民政策惠及到人。

二是当好困情“观察员”。定期组织入户开展摸排工作,了解实情,摸清底数,认真核实申请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患者医疗报销凭证、诊断证明、出院证、医疗费用结算单、病历及家庭经济情况等相关资料,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救助项目分类建立台账,确保精准精确救助。同时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条件好转等情况随时进行调整,落实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民生政策,做好困难群众家庭情况“观察员”,及时把医疗救助民生工程政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是当好群众“服务员”。积极完善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本着救急救难、方便快捷的原则,简化工作流程,快捷办理手续,逐步实行即时救助,提高救助时效性。对困难群众实行及时救助,即对五保对象、低保对象住院治疗,可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即时结算,区县外就诊的费用可到所在镇街提出办理医疗救助申请,实行即时救助,既简化了程序,又方便了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效果。

四是当好审批“守门员”。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居民,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社区、镇街调查审核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通过村(社区)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救助对象姓名、救助标准、救助金额等非隐私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促使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打折扣,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