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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完成2021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任务

来源: 相山区财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12-09 08:50

为保障全区孤儿救助对象健康成长,切实维护孤儿的基本生活、学习权益,相山区强化资金落实,确保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资金及时拨付和足额发放。截至11月底,45名孤儿全年基本生活保障资金59.82万元全部打卡发放到位,提前完成2021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打卡发放任务。

一是抓好制度管理。规范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孤儿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及孤儿养育状况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孤儿监护人的监护义务和责任。对社会散居孤儿和寄养家庭定期进行监督和巡查。

二是抓好人员管理。为孤儿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每月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工作,形成孤儿保障“有进有出、应保尽保”的动态管理机制。截至目前,相山区有孤儿45人,其中机构供养孤儿3人,社会散居孤儿42人。

三是抓好资金管理。拓宽资金渠道,足额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实行专账核算。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1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