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父母是这个世界上你花心思花时间最少,但却是最爱你的人。”可当最爱你的父母垂垂老矣时,子女没有做到应尽的赡养义务,还因为互相推诿影响到家庭关系,老人该怎么办?
近日,家住相山区曲阳街道的刘某老两口就遇到了这个问题。
刘某夫妻俩都已年迈八十,一生养育了四个子女,现在已经全部成家立业,和老夫妻二人分开生活。由于年岁大了,不能从事劳动,几个子女又不给生活费,所以老人的生活就成了问题。四个子女因赡养老人一事分歧较大。现在刘某已住进养老院,但是每年的费用近万元,刘某无法承受,四个子女也相互推诿,社区调委会多次调解未果。
一位街坊邻居告诉刘某,说曲阳司法所在刘庄社区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的宣传活动,听说像他这种情况,按照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规定,可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要求子女给予他们生活费用,劝他们到曲阳街道司法所,看看能有什么办法,帮他们解决这个问题。
在别人的指引下,刘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了曲阳街道。说明来意后,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他们来到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的人员让他们详细地说明事情的经过,并认真做了记录。接到刘某的法律援助申请之后,曲阳司法所立即走访了解事实情况。为了快速解决此赡养纠纷,使刘某生活及时得到保障,考虑到家庭亲情和赡养父母的习俗,曲阳司法所将刘某的四个子女通知到司法所进行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情理和法理入手,对子女一方分别疏导,让他们明白赡养老人不论于情还是于法,都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尽赡养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通过一整天的说服、调解工作,最终达成了初步的调解协议,四个子女每人每年支付刘某赡养费2300元,刘某每年的医疗费及其他合理开支由四个子女平均分摊,待刘某和养老院合同到期后,由长子牵头共同协商安排刘某住敬老院。四个子女还表示会经常探望、照顾老人。
刘某和老伴对这个结果很满意,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说:“感谢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和依靠,让我们的晚年生活得到了保障。”
(相山区民生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