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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3129.13万元直达资金推动城乡义务教育迈向优质均衡

来源: 相山区财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3-07 08:27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为加快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截至2月28日,相山区财政拨付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3129.13万元直达资金,以重点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迈向优质均衡。

一是确保预算充足。相山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有关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500万元,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相山区财政、教育部门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区域内公用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倾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二是确保资金到位。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做好直达资金分配、备案、下达、监控等工作,在接到中央直达资金指标发文后三十日内,提出分配方案,报送财政局,按财政局反馈意见及时下达预算。相山区财政局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是确保预算执行。相山区严格执行《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48号),做好2022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四是确保资金安全。全面提升日常监管工作成效,相山区财政局立足监管新职能新定位,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审核工作做在日常,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寓监管于服务中,确保相山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政策落实、加强和改进。一是按照序时进度要求,下沉督导支出进度学校。二是根据直达资金系统监控情况延伸到补助经费使用单位,实现对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的监管。重点筛查使用补助经费超范围支出、支出项目与金额严重不匹配、新建改建项目建设等记录,及时要求整改纠正,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