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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民生工作要点

来源: 匿名浏览量:发表时间:2019-05-28 14:48 作者: 区财政局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9年全市民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25日

 

 

 

2019年全市民生工作要点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民生工作至关重要。全市民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进一步扎实做好各项民生工作,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作出新贡献。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

1.实施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以强化职业技能发展、技能人才培养等为依托,扎实推动技工大省建设。开展技能脱贫培训200人,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9500人,新技工系统培养1100人。(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协同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农业农村局)

2.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19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为巩固校园就业市场地位,加大对校园就业市场的支持力度,对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招聘会的市内各高校,按毕业生三方协议签约人数给予高校校园招聘会补贴。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组织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和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给予见习单位指导费补助。推进创业平台建设,支持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被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的,按皖人社发〔2018〕11号文件规定,由就业资金给予120万元资金补助。加强就业托底安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由就业资金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文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开展创业江淮行动计划。指导相山区政府积极将源创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报为省级青年创业园,完善创业服务云平台功能,打造一站式、开放式、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推动创业服务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满足多元化创业服务需求。(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人行淮北中心支行)

4.实施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加快电商服务网点布局优化和功能提升。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推进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点建设,加强农村电商企业和品牌培育。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2个,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突破18.8亿元。(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推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工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同责任单位:市促进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促进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欠薪源头治理,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组织开展突出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协同责任单位: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开展改革的村分别达40%、30%。(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协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文旅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人行淮北中心支行)

二、办好公平优质教育

8.推进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6所公办幼儿园,改扩建2所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助约2200人次,培训幼师约268人次,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9.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巩固完善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校舍维修改造。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人社局)

10.推进智慧学校建设。以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为重点,实施23所左右智慧学校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完善网络基础设施。(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推进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1%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2.完善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和完善各项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奖助学金、免除学(杂)费。(牵头责任单位:市属各高校、市教育局,协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3.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和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深化高等教育育人方式和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在淮高校积极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点、省级一流专业点建设,大力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申报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协同创新联盟。重点建设2所示范(特色)学校、7-8个示范专业、5个示范实训基地。遴选一批省级示范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持续推进本科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开展本科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总结评估;试点探索高职院校编制周转池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协同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健康淮北建设

14.推进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家庭医生对辖区内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综合服务等,向居民提供高效便捷、连续协同的综合性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5.实施健康脱贫兜底“351”“180”工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合规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市县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并设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省级给予补助。在健康脱贫工程“三保障一兜底”政策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慢性病患者按“351”自付封顶线后的个人1年内门诊慢性病合规自付医药费,再按80%给予补偿。(牵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扶贫局)

16.提升医疗卫生人才能力。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我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和中央财政补助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服务条件。(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协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7.推进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疫规划接种补助,向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发放扶助金。推动至少完成微型企业4000名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培训。上报煤尘(煤矽尘)、矽尘、石棉、苯、铅、噪声、布鲁氏菌、电焊烟尘、水泥尘和高温等10种职业病监测信息不低于1万条,监测完成率不低于50%。(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8.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积极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落实婚前保健,孕前优生检查,孕期产前筛查、诊断与干预,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与随访工作,通过综合干预,努力降低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牵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四、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19.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成新农合系统升级改造,积极落实好新农合智能审核系统。(牵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20.巩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大病保险政策适当向大病和困难人群倾斜,城乡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21.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当年缴费总人数达到42.76万,符合条件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2.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其他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地。按照国家部署,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3.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围绕“老有所养”,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我市开展智慧养老试点,推行市级智慧养老综合平台整体建设、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智慧养老机构创建、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化融合发展四类试点模式,省级对试点给予奖补。(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4.实施困难人员救助。保障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奖补特困供养机构运行维护经费,实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孤儿、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用政府补助方式增强儿童家庭养育能力,保障其生存与发展权益。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加强社会散居孤儿监护能力建设。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一至四级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贴。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60元护理补贴。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救助对象经医疗保险补偿后住院或门诊自付合规费用给予补助。实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年行动计划,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精准的生活救助、金秋助学、大病救助,实现解困脱困。(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残联)

25.推进贫困残疾人康复。为全市2576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338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50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牵头责任单位:市残联)

26.加强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保障。重点实施老城区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新开工100套。加快政府投资公租房竣工交付,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力争2019年底全市在建政府投资公租房全面竣工交付,配租使用率达到99%以上。以配租型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多渠道保障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7.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和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基本型和提升型两类组织实施,推进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老化、充电设施等内容,完成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5个。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对象为重点,积极推进危房改造,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28.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物业管理议事协调机制。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监督,规范小区自治,探索建立物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机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协同单位:市民政局)

29.推行基本殡葬服务。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倡导丧葬移风易俗,提升优化殡葬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五、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30.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免费开放36个公共文化场馆,实现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开展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建设、农家书屋运行维护、农村文化活动、农村体育活动等农村文化建设活动。(牵头责任单位:市文旅体局)

31.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做好淮北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推进柳孜运河遗址病害处理工程项目、柳孜运河遗址展示提升项目。修缮濉溪老城石板街、“新四军4师师部旧址”,实施淮海战役小李家旧址展陈提升及消防改造工程,进一步推进草庙圩子淮海战役华东野战军指挥部旧址复原展示工程。组织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推进实施石山孜遗址文化公园建设和临涣城墙保护修缮工程,做好烈山窑址文化价值挖掘和保护展示工作。开展市博物馆文物安全保护工程和展陈提升改造工程。(牵头责任单位:市文旅体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32.推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进省市县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市、县(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公共体育场、足球场、户外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体育生态公园建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提升全民健身服务水平。推进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支持实体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专业科技馆等融合协同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市文旅体局,协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

六、强化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

33.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充分利用各县区已建成的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室,加强源头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淮优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4.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快速发展。强化绿色农业投入品管控,强化标准化基地建设,加速培育“三品一标”,做大做强品牌,努力提高优质绿色农产品有效供给。(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5.开展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32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及案件质量。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便捷化、均等化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36.加强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同时合理确定绩效报酬,村“两委”其他成员报酬结合实际确定。在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立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将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37.加强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推进人民调解研判预警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建立完善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等专业调解组织平台,深入专项工程人民调解室建设、常态化开展调解夜话、人民调解日活动,推进人民调解与“一组一会”等工作融合发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进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积极化解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或酿成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努力创造良好环境。(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38.打防违法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同责任单位: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9.完善道路交通、消防、危爆物品管控机制。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化年”活动。加大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从业单位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力度,健全完善通报机制,县级应急部门要将辖区内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信息,学校购买及流向等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县级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录入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全力预防遏制公共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等)

40.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41.开展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继续实施2018年水利薄弱环节中小河流治理续建项目-濉溪县新沱河(南沱河)治理工程、烈山区闸河治理工程,2019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42.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开工建设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改造污水管网36公里;大力推进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加强已达到“初见成效”标准的河道日常养护运营管理,巩固治理成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三区政府配合)

43.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规模水厂和管网延伸的方式解决11.35万人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对标准偏低、规模偏小的已建供水工程进行改造、配套、升级、联网,开展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85%,进一步提高全市供水保障水平,实现现状条件下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自来水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44.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启动开展2019年度19个省级中心村和21个市级中心村建设整治,重点实施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到今年底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的80%左右,打造农民生态绿金美好家园。(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协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45.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努力打造绿色美好家园。实施自然村改厕22860户,开展乡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

46.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401.571公里,支持各地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运营资金保障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八、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47.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能源替代制度。继续加强工业企业、城市扬尘、机动车排气、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类施工、矿山、港口码头、工业堆场、混凝土(沥青)搅拌站等各类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加大对餐饮油烟、露天烧烤、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的整治力度。(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

48.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加快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力争2019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指导县(区)开展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稳步支持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继续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49.开展水环境生态补偿。围绕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加强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开展淮北市地表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促进水生态更加美好。(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0.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落实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委等)

51.促进林业增绿增效。加强森林自然资源保护,扎实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推进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火灾隐患治理,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完成营造林7.28万亩。(牵头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九、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52.推动四带一自产业扶贫。通过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和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产业,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和受益度,有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着力解决贫困户增收能力不强、产业扶贫政策“福利化”问题,不断提高产业带动能力和精准扶贫水平,努力实现持续稳定增收。(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协同责任单位:市扶贫局)

53.实施党建引领扶贫工程。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集体经济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加强帮扶经费保障,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高质量开展。(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54.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工程。以支持贫困村稳定出列、现行标准下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为主要目标,在全市22个贫困村,对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密切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优先带动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对象增收。(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要坚持民生优先,切实办好事关群众利益的实事要事,注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规划实施,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加强过程管理,强化风险防控,积极宣传引导,确保各项民生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为扎实推进卫生民生工程工作,相山区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打好“三张牌”念好“健康经”。

一是打好“建设牌”。投入960万元,新建渠沟镇卫生院,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和妇保儿保室等科室设置,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硬件不达标问题;扩建相山区精神病院,缓解床位不足、医疗病房紧张等问题;投入8000万元动工建设相山区人民医院,定位为“大专科、小综合”的一级综合医院,建成后将改善原有医疗就诊环境,缓解群众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预计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

二是打好“服务牌” 。推行“两集中、四统一”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坚持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满意一人,保证履约服务质量。目前,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规范管理达4.14.51.8万人,全区家庭医生签约14.8万人,履约率97%,通过家庭医生转诊住院患者达2419人,服务满意率98.3%

三是打好“提升牌”。全区5家公立医疗机构与市级医院组建密型医联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人员交流机制,推进双向转诊制度建立,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达标提升工程,对照150余项具体指标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群众满意的村卫生室”、“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稳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影响力。

为扎实推进卫生民生工程工作,相山区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打好“三张牌”念好“健康经”。

一是打好“建设牌”。投入960万元,新建渠沟镇卫生院,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和妇保儿保室等科室设置,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硬件不达标问题;扩建相山区精神病院,缓解床位不足、医疗病房紧张等问题;投入8000万元动工建设相山区人民医院,定位为“大专科、小综合”的一级综合医院,建成后将改善原有医疗就诊环境,缓解群众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预计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

二是打好“服务牌” 。推行“两集中、四统一”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坚持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满意一人,保证履约服务质量。目前,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规范管理达4.14.51.8万人,全区家庭医生签约14.8万人,履约率97%,通过家庭医生转诊住院患者达2419人,服务满意率98.3%

三是打好“提升牌”。全区5家公立医疗机构与市级医院组建密型医联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人员交流机制,推进双向转诊制度建立,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达标提升工程,对照150余项具体指标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群众满意的村卫生室”、“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稳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影响力。

为扎实推进卫生民生工程工作,相山区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打好“三张牌”念好“健康经”。

一是打好“建设牌”。投入960万元,新建渠沟镇卫生院,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和妇保儿保室等科室设置,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硬件不达标问题;扩建相山区精神病院,缓解床位不足、医疗病房紧张等问题;投入8000万元动工建设相山区人民医院,定位为“大专科、小综合”的一级综合医院,建成后将改善原有医疗就诊环境,缓解群众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预计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

二是打好“服务牌” 。推行“两集中、四统一”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坚持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满意一人,保证履约服务质量。目前,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规范管理达4.14.51.8万人,全区家庭医生签约14.8万人,履约率97%,通过家庭医生转诊住院患者达2419人,服务满意率98.3%

三是打好“提升牌”。全区5家公立医疗机构与市级医院组建密型医联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人员交流机制,推进双向转诊制度建立,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达标提升工程,对照150余项具体指标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群众满意的村卫生室”、“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稳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