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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 相山区财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9-25 17:47

——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工程


住建  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乡村道路专管员覆盖率达到100%,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划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制定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二)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脱贫攻坚及美好乡村建设,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路面、路肩整洁,路肩无堆积物和种植物,边沟排水通畅。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大力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统筹、镇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加快推进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区政府从上级补助及本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预算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购买专管员所提供的服务,不足部分自筹。

(四)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加大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私搭乱建等非法行为。

    三、组织形式

(一)分级设立路长。建立区、镇、村三级路长。区设立总路长,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设立镇路长,由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建制村设立村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成立路长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成立路长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路长联席会议。区路长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交通的区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发改、财政、公安、国土、环保、安监、农业、扶贫、市场监管局、文体旅局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渠沟镇政府参照成立乡镇路长办公室,镇路长办公室与现有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合署办公。

(三)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区路长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确定乡村道路专管员数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乡村道路专管员日常工作由渠沟镇考核管理,每名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一定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养护监督等,具体规模和巡查频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村道路专管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备一般文字处理及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乡村道路专管员可优先选用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本地户籍人员,乡村道路专管员待遇根据管养道路里程和管养考核情况确定。

四、工作职责

(一)路长及乡村道路专管员职责

1.区总路长:为区农村公路建管护运、治理超限超载和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的总负责人,承担推行辖区内路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考核职责。

2.镇路长:为辖区内乡道、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及区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日常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协助组织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4.乡村道路专管员:在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养护作业单位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1.区路长办公室:承担路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区路长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主要职责为:落实总路长、路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的资金筹集,协调各部门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确定辖区内乡村道路专管员指标,明确乡村道路专管员招聘条件、待遇、考核评价等;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强化激励问责。

区路长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管护运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开展联合执法,配合各级路长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镇路长办公室: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不定期组织召开乡镇路长会议。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区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负责乡村道路专管员的使用、管理、考核工作;协助区住建局及其管养机构解决县道管养问题。

(三)区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区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协助总路长解决农村公路建管护运、推行路长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决策。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区住建部门:负责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等。

2.区发展改革部门:按职能负责农村公路有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配合区住建局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协调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等。

3.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路长制工作经费,协调政府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合理简化农村公路设计、监理、施工等环节的招投标程序等。

4.区公安部门:负责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对行驶在农村公路上的客运车辆等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农村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等。

5.区国土部门:负责协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对按建设用地管理的公路项目用地组织、指导用地单位依法申请确权登记等。

6.区环保部门: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管理,加强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7.区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安全监管机制,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率等。

8.区农业、扶贫部门:负责整合惠农利民的相关政策和资金,助推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等。

9.区旅游部门:负责将当地旅游业和农村公路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等。

10.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可由区政府根据自身实际进行调整。

——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

住建  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我区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逐步构建符合我区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90%,力争达到95%,县、乡公路年均大中修比例达到7%,实现小修保养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水平。

1.增加养护资金投入。根据农村公路养护需要,省级补助标准从每年县道7000/公里、乡道3500/公里、村道1000/公里(“7351”补助标准),提高到县道15000/公里、乡道7000/公里、村道2000/公里(“1572”补助标准);

2.规范补助资金用途。省补养护资金由固定市补资金省补资金标准提高部分组成。固定省补资金按照2017年度统计年报中农村公路里程和“7351”补助标准确定。省补资金标准提高部分为提高省补养护资金标准而增加的省补资金。省补资金标准提高部分 20%由省级统筹,用于灾毁应急、灾害防治、示范创建奖励补助等;80%按各地养护成效补助(省补养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工程质量评定结果等)。

(二)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

1.推进养护市场化。鼓励区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各地条件成熟的社会企业申报养护资质参与市场竞争,支持各地公路养护机构、班站等专业养护机构参与农村公路的养护。放宽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公开、透明、法治的良性市场竞争机制,吸引社会资源主动参与,积极培育农村公路养护龙头企业。

2.提高养护专业化。大力推行大中修养护工程专业队伍施工;推广零星小修与日常保养划片区捆绑招标等模式,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实施(含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的养护服务工作。

3.促进养护标准化。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安徽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作业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要求,大力总结推广应用工艺成熟、低成本、操作简单的标准化养护技术,规范养护单位现场作业,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

(三)健全农村公路灾毁应急响应机制。

1.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区住建局积极整合多方应急保障力量,开展综合应急演练、跨区域联合演练和实战训练。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公安、气象、消防等多部门参与的农村公路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建设农村公路灾毁应急物资储备库,优化储备布局,加强应急物资、抢险设备管理。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满足相应管理范围公路的应急保障工作需要。健全社会物资、运输工具、设施装备等征用补偿制度,探索建立重大救灾装备租赁机制。

2.依法简化应急工程实施程序。估算造价4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灾毁应急工程,可现场直接确定修复方案并进行简易设计,由管养单位直接组织施工;估算造价400万元以上的桥梁、大型挡土墙、滑坡等重大灾毁工程,其工程设计和施工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创建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创新驱动原则,统筹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创建品质示范路。择优选择创建方案,充分利用旧路资源,避免高填深挖,完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防排水等附属设施;加强质量监管,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运营养护成本;加强公路两侧造林绿化和原生植被保护,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畅、安、舒、美农村公路比例大幅提升。加大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力度,清除公路沿线垃圾杂物、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路肩种植物,清除违章户外广告,整治出店经营,确保环境治理取得实效。

2.加快实现有示范镇、镇有示范村和示范路的目标。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区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