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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来源: 相山区民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3-05 09:09

一、事项名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设定依据:《淮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三、申请条件:《淮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是确认低保对象的4个基本条件。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7月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77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754元。

五、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山林、渔场)承包经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失业人员应当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六、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镇街应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备,符合法律形式的,及时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律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要补齐的材料。

3、审核:镇街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来核实申报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一致性。

4、审批:镇街应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前期审核材料、办理过程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批意见。

七、办理时间: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所属社区服务大厅

九、咨询投诉电话: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中心:3192095

渠沟镇民政办:3239532

三堤口街道民政办:3018776

南黎街道民政办:3065836

曲阳街道民政办:3223099

西街道民政办:3895751

相南街道民政办:5206855

东街道民政办:3056171

东山街道民政办:3953020

任圩街道民政办:315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