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指南】9、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转报服务公共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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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20-03-18 10:35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中小企〔2010〕214号):“安徽省经信委负责示范平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省级示范平台的初审推荐、规划管理、指导服务工作,协助省经信委对示范平台进行管理。”

二、承办机构

牵头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经信委窗口

王静  0561-3111189

具体承办:相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任永平  0561-2250817

地    址:淮北市 相山区 孟山中路,电教中心三楼

邮    编:235000

三、服务对象

企业

四、申请条件

  1. 新引进且固定资产实际投资5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2. 现有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实际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3. 技术改造新增设备投资300 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4. 企业新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固定资产投资1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5. 省级新产品研发增加有效投资150 万元以上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淮北市扶持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3、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环评批准文件复印件;贴息年度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和企业利息支付单等复印件;贴息年度完税凭证复印件;固定资产(或设备,对应申报项目内容)购置发票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对应申报项目内容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投资、研发投入,新增银行贷款和利息);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的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

六、服务流程

1、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区(包括市开发区、临涣管委会,下同)经信委(工信局、经发局)提出申请。

2、县区经信委(工信局、经发局)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贴息(奖励)的项目和金额,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县区经信委(工信局、经发局)会同财政部门将联合行文、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委。

4、市经信委党委会议研究。

5、市经信委与市财政局联席会议研究。

6、向市政府提出报告。

7、市财政拨付资金。

七、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8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相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任永平  0561-2250817

地    址:淮北市 相山区 孟山中路,电教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