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中小企〔2010〕214号):“安徽省经信委负责示范平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省级示范平台的初审推荐、规划管理、指导服务工作,协助省经信委对示范平台进行管理。”
二、承办机构
牵头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经信委窗口
王静 0561-3111189
具体承办:相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任永平 0561-2250817
地 址:淮北市 相山区 孟山中路,电教中心三楼
邮 编:235000
三、服务对象
企业
四、申请条件
五、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淮北市扶持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3、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环评批准文件复印件;贴息年度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和企业利息支付单等复印件;贴息年度完税凭证复印件;固定资产(或设备,对应申报项目内容)购置发票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对应申报项目内容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投资、研发投入,新增银行贷款和利息);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的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
六、服务流程
1、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区(包括市开发区、临涣管委会,下同)经信委(工信局、经发局)提出申请。
2、县区经信委(工信局、经发局)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贴息(奖励)的项目和金额,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县区经信委(工信局、经发局)会同财政部门将联合行文、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委。
4、市经信委党委会议研究。
5、市经信委与市财政局联席会议研究。
6、向市政府提出报告。
7、市财政拨付资金。
七、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8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相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任永平 0561-2250817
地 址:淮北市 相山区 孟山中路,电教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