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相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孟跟东《关于相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草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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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20-07-07 10:52

一、请问决策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孟跟东局长答: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3号)、市政府《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暂行)》(淮政[2017]30号)


二、请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孟跟东局长答:为推进我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制定以下政策。


三、请问研判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孟跟东局长答:根据《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要求,经信局数易其稿,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了<相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草案)>,主要是明确了进制造业政策的支持范围、支持重点。


四、请问工作目标是什么?


孟跟东局长答:帮助企业更加了解相关政策,推进我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五、请问主要任务(政策内容)是什么?


孟跟东局长答: 1、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定位的(绿色食品、生物科技、信息技术)工业企业,其中,购买土地的,年亩均税收超过3万元(新建项目除外);租赁厂房的(新建项目除外),年税收在90万元以上。其他工业,购买土地的,年亩均税收超过4万元(新建项目除外);租赁厂房的工业企业(新建项目除外),年税收在120万元以上。

    2、支持重点

)支持新建项目

1.购买土地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4000万元及以上(租赁厂房的,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其中,自签约之日起2年内竣工投产,且列入《相山区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区财政按照新购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对自签约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投产的,区财政按照新购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补助。已享受过招商政策支持的除外。

(二)支持技术改造

2.鼓励企业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等进行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采用先进实用技术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附加值。设备投资100万元及以上,且列入《相山区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区财政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3.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区财政按购置金额的8%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4.对实施环保改造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区财政按照设备投资10%给予补助。

(三)支持技术创新

5.对主持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每个标准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单个企业标准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对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7.对认定的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省补助资金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研发补助。

8.对经省奖励的百级洁净厂房、千级洁净厂房,区财政分别给与每平方米500元、300元的补助。

(四)支持品牌建设

9.对获得国家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的企业、质量标杆企业、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的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10.省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企业、安徽省质量奖企业、安徽工业精品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认定的省级新产品,区财政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五)支持“专精特新”发展

11、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5万元。

12.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六)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3、对新认定为省级“高成长性小微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14. 对当年新认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区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5万元。“小升规”企业区财政给与企业一次性奖补3万元。新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区财政给与一次性奖补3万元。

15. 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 亿元、3亿元、5 亿元、10 亿元,且年实缴税金分别达100万元、200 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2000 万元的工业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20 万元、40 万元、80 万元、120 万元、200 万元的奖补资金,对销售收入连续两年保持增长且同比增幅超过30%的,区财政给予同档次奖补上浮20%的奖励。

16.支持企业增产增收,对我区内纳统的工业企业将其在区外的产能纳入本区企业生产统计,新增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全部用于奖励企业,其中30%用于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

(七)促进企业融资

17.鼓励产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实施跨所有制的关联性重组;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上市公司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开展并购重组。对重大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并购境外或省外科技型企业,区财政分别按照并购金额的5%2%给予补助,单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8.对兼并重组后企业总部(或区域独立法人总部)和税收迁至我区范围内的,新增税收收入地方留存部分设立企业发展扶持资金,补助企业发展,连续补助三年,主要用于职工安置、扩大生产、转型升级等方面。

(八)鼓励开拓市场

19. 对参加国家部委和省政府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基数交流暨展览会、广交会、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展会展位费的企业,区财政给予展位费的30%补助。      

20. 对参加央视“安徽精品”集中宣传推介的企业,在省市分别补助50%25%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广告款的10%补助。

21.支持企业和高校及研究院所合作,对企业购买或合作研发相关成果并成功进行产业化生产的,区财政给予30万元的补助。

22.支持区内企业符合标准的产品优先进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和支持政府建设或投资项目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区内企业产品。

(九)支持智能制造

23.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24 对通过国家按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获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十)支持绿色发展

25.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

26.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5万元。

(十一)推进平台建设

27. 对中小微企业、创客组织参加省级及以上的“创客中国”创业创新大赛、工业设计大赛获奖项目,区财政按其获奖励金额,给予等额配套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组织工业设计大赛的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请问创新举措是什么?

孟跟东局长答:对兼并重组后企业总部(或区域独立法人总部)和税收迁至我区范围内的,新增税收收入地方留存部分设立企业发展扶持资金,补助企业发展,连续补助三年,主要用于职工安置、扩大生产、转型升级等方面。

  持区内企业符合标准的产品优先进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和支持政府建设或投资项目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区内企业产品。


七、请问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是什么?

孟跟东局长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本政策执行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季度申报,按要求兑现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