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
第一步: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企业填报,填完后弹出注销公告,上传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全体股东签字)2.公告成功后系统提示公告日期(公告期20天),公告期满后30天内到窗口办理注销登记,过期作废。
第二步: 交材料: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3.营业执照正副本
普通注销(适用于被吊销或者简易注销走不通的公司)
不登报类:
第一步:登录政务服务网,选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注销,公告期满后到窗口办理。
第二步:交材料: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3.注销清算报告4.第一步公示的界面打印出来5.营业执照正副本
登报类:
第一步:1.公司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3.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4.全体清算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6.登报(备案60日内登报,市级以上报纸)
第二步:交材料: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3.注销清算报告4.市级以上报纸5.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