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庆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源头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按照《相山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我局职能主要有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安装阻车系统两项职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严格责任落实,强化风险防控,紧盯隐患整改治理,多措并举,有效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高政治思想站位
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专题召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部署会议,强化干部职工产品质量安全思想意识,要求全局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体现到具体行动中,严把产品质量关,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多措并举,见成效
(一)扎实开展调研,摸清企业底数
结合此项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销售店面进行了排查建档,完善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和网络经营点的台账,做到监管底数清。截至目前,全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89家,无生产单位,维修部22家。
(二)监管措施得力,安全整治见成效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相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方案》,明确职能范畴,责任任务分工到位,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销售单位、维修部等实施监督检查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62人次,检查销售单位395户次。发现问题隐患9起,已全部责令整改完成。二是建立督查制度。实施领导带队督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检查模式,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三是实施警示约谈。及时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监管形势,检查发现共性问题隐患,采取集中约谈方式,召开了全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进行集体约谈会,宣传相关标准知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警示,签订承诺书,提高销售者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四是强化宣传教育。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册、电子屏播放、张贴告示等多种形式,向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电动自行车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指导,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报道17篇,发放张贴告示书200份,签订承诺书89份。
(三)强化服务指导,提升企业安全意识
按照工业产品75、76号令规定,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度销售单位宣传指导“两个规定”内容,帮助建立“日、周、月”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进销台帐,梳理了一个清单、五张表的标准模板,统一发放给企业,并现场进行指导,让企业一目了然,一看就会,有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保障销售合格产品。
(四)加大认证监管
强化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的认证监管检查,严厉查处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核查电动自行车的CCC认证书的相关信息和实物是否一致等,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等行为。同时,强化新修订的强制标准的宣贯,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相关新标准进行宣传,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
(五)严格行政执法
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执法检查,针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进销货验收制度落实情况;两个规定落实情况;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情况;明码标价等情况进行全面从严排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改装服务行为、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虚假宣传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消防、街道等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联合惩戒,加大信用惩戒和宣传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共发现违法行为9起,已全部立案处理,没收不合格车辆1辆,罚没款共计5400元。
(六)加大监督抽查力度
强化产品质量抽查作用,联合市级对全区电动自行车开展常态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防控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共抽查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16组,其中3组产品不合格,已全部完成不合格后处理整改。在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设立伤害信息监测点,及时收集风险信息,做到风险防范早发现,从源头上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七)推动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
针对辖区132家物业公司积极动员,开展调研工作,动员做好业主征求意见,落实资金,推进住宅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试点应用,目前我区共有259台电梯已经安装了智能阻止系统,有效防止电动车上楼充电的行为。
(八)积极配合联合治理
加强部门联动,与公安、消防、镇街等部门密切协作,出动执法人员142人次,开展联合检查9次,检查企业121家,针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线索积极排查追溯,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安全宣传,针对使用者、外卖骑手等群体宣传安全使用知识,杜绝飞线充电等行为。联合社区引导优化充电桩的投放,满足广大群众需求,防范消防火灾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执法检查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电动自行车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坚持不懈地进行执法检查,对于轻微违法行为,果断责令改正,对于责令改正的单位,定期进行回访,检查其整改情况,对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重处罚;而对于抽查不合格等重大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置。同时,加强后处理和召回信息的收集与上报工作,确保执法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二)强化认证管理
持续加大认证管理力度,保障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和安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认证规则和标准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认证意识。
(三)加强联合执法
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形成联合执法力量,共同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整治。共同开展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等环节的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联合街道社区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普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形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合力。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15156197879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