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局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普法依法治区工作
1、积极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根据市2012年“江淮普法行”活动任务安排,今年7月份,由区人大内司工委牵头,与区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江淮普法行”活动,并在淮海路举办一场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共有43家单位参加,制作宣传条幅45条,展板127块,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70余人次;各街道办事处(镇)也根据“江淮普法行”活动实施方案,在本辖区认真组织开展各种普法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2、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六五”普法和“法治相山”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执法主体是普法第一责任人”原则,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健全普法组织和队伍,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广泛开展以“法律六进”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法治相山”建设为平台,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3月份,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7月18日,举办《行政强制法》法制讲座,全区共20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9月份,为纪念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举办宪法知识竞赛活动;10月份,购买了7万多元的法律书籍送到机关、学校、农村、企业。截止10月底,全区共组织开展各类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27次,举办各类法律培训班、法制讲座36场次,印发法律宣传资料70000余份。
二、社区矫正工作
1、自今年3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后,我们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登记、管理、教育、监督、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结合红、黄、绿“三色管理”模式,借助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采用GPS卫星定位技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全天候动态跟踪监管。
2、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5月份在区检察院牵头下,与区公安分局集中进行社区矫正人员的移交工作,从公安机关接收54名社区矫正人员交由各司法所进行管理,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管理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地位。
3、建立完整的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台账,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一人一档,建档率100%。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78名,解除矫正308名,现有在册270名,其中配发监控手机68名。全区无一名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未发生一起重大恶性案件。
三、安置帮教工作
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核查力度,做到见人建档,各司法所均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们积极与民政、劳动、工商、税务等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生活问题,促进他们尽快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3%以内。2012年1—10月份,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8名,现在册帮教对象121名,帮教率100%。为11名家庭困难的帮教对象申报了低保,6名帮教对象实现了自主创业。今年,占地面积3574平方米,建筑面积1054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的相山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已建成,并在全省过渡性安置基地现场会中作为观摩点之一成功接待了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基地建设取得的成就得到与会领导的一致肯定。
四、人民调解工作
1、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区已构筑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信访化解“四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全面落实了人民调解组织“六统一”的标准,统一了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实行人民调解员办案一案一补激励机制,今年已累计发放调解补贴2.7万余元。
2、区局和各司法所今年共举办12期培训班,对辖区人民调解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在3月份由市司法局举办的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中,我区代表队包揽了一等奖和二等奖,取得绝佳战绩。
3、从3月份开始在全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通过大规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把全部矛盾纠纷纳入视线,对各类纠纷苗头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减少信访隐患,切实将矛盾解决在内部,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纠纷1249起,调解成功1228起,调解成功率98.3%;排查纠纷437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件(1人),防止民转刑12件(17人),制止群体性械斗8件(3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1件(95人),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平安相山”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按照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目前,全区共有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法律工作者10名,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做到职能、人员、财务“三分开”。通过加强政治业务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对投诉的查处力度,努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依法办案的法律服务队伍。2012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共代理各类诉讼案件118件,非诉案件153件,为社会、政府以及弱势群体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托12家法律援助工作站,以“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为工作原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截止到10月底,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91件,其中行政1件,刑事69件,民事203件,非诉18件。
六、基层基础工作
1、总面积1575平方米的区司法局业务办公大楼主体已封顶;相山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也已建设完工,即将投入使用;8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已全部新建、购买完毕,均达到省厅要求的120平方米以上。
2、今年我局又通过公开招考,选拔2名副科级司法所长;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3名公务员充实到司法所。目前,我区各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均为3—5人,司法所长全部落实副科级,工作人员均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我区司法所队伍的法律水平、知识层次和业务技能得到大幅度提高。
3、今年通过购买装备,又为各司法所添加了复印机、打印机、摄像机、手提电脑、摩托车、桌椅柜等办公设施,司法行政专用车辆正在采购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办公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抓工作落实的力度还不够,致使有些工作成效不够显著;二是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进行纠正和解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发展。
相山区司法局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