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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相山区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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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7-02-15 00:00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职能,抓主抓重抓落实,较好的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相山区司法局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1—2015)先进集体、淮北市2016年度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县区,区法宣办荣获(2011—2015)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1人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个人、1人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1人荣获“忠诚、干净、担当”2016安徽司法行政“最赞心动人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积极启动“七五”普法。根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拟定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多方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分别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区委、区政府文件印发全区施行,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近期将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成立相山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相山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细则》。组建相山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立相山区“七五”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发挥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为“七五”普法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制订《相山区2016年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以“法律六进”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以“江淮普法行”、“开学第一课”、“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节点为契机,以领导干部、青少年等为重点普法对象,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

1、积极开展2016年“江淮普法行”活动。突出“实施‘七五’普法、建设法治相山”主题,落实“十个一”法治宣传活动内容。

2、扎实组织实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面向全区居民开展“行走说法”、法治文艺巡演等系列宣传活动,组建法治宣传教育小分队、普法志愿服务队等开展法治宣传进小区、进乡村、进公交、进街区、进公园、进商场活动,通过有奖答题、“上门送法”、“法律敲门”等活动和赠送普法物品、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在人口密集的小区、人员集中的公园、广场、农村集市组织开展25场次“法润相山”法治文艺巡演,大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为建设幸福相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高法治宣传市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助推淮北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3、积极督促、配合教育部门上好“开学第一课”。全区41所中小学均在秋季开学第一天举办了法制讲座。各司法所根据学生特点,经常以学生喜爱的方式,与辖区学校学生开展互动交流、传播法律知识。

4、开展“法律六进”示范点评选活动。经过认真推选、考评,共评选出12个示范点报送市局参评。

(三)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引入“互联网+法治宣传”新形式。我区率先与安徽法制报社、杭州湛亚科技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入“村里”普法APP项目,打造移动互联法普法平台。在“七五”普法开局之年,积极创新法治宣传的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运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7月19日,相山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山区委宣传部、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在渠沟镇徐集村联合启动了2016年“江淮普法行”暨“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将“七五”普法与美丽乡村创建、文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率先把“村里”普法APP项目投放到渠沟镇的郭王、张集、徐集、钟楼四个美丽乡村,两年内实现全区覆盖。2016年,上述四个试点村已为2399名村民安装“村里”普法APP手机软件,通过“村里”APP持续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取得良好的效果,成为相山区“七五”普法的亮点工程。

(四)扩大法治文化阵地阵容,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2016年,相山区财政投入30万元新建了南黎法治文化广场、锦华苑法治文化广场、徐集村法治文化巷和渠沟镇户外公益法治文化墙,并对张楼村法治文化墙进行了更新改造,目前全区法治文化阵地达到15处。

二、法律援助工作

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被列入民生工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及我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立足“服务与保障民生”,努力作到“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一)规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从场所和设施、人员和服务、工作制度、业务管理等4个方面明确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的服务标准,推进了服务窗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实行并严格落实律师轮流值班制度。加强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建设,完善来访咨询登记制度、“12348”法律咨询热线管理制度、法律援助案件初审登记交办制度,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工作效能。

(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目前,相山区法律援助已形成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站的多维度、全覆盖的工作格局。法律援助工作站19个,其中,律师事务所工作站4个,基层司法所工作站7个,社会工作站8个(覆盖同级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残联、妇联、劳动人事仲裁委等机构);村、社区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络点96个;中小学法律援助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站22个。明确各工作站、点专职法律援助联络员,统一援助工作站标牌标识、制度公示,建立了公、检、法等重点工作站专职律师周值班制度,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建设和高效服务。

(三)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及特色做法。2016年,法律援助中心民生工程案件任务总量为434件,受理案件480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10.6%。其中民事案件307件,刑事案件172件,行政案件1件。为进一步规范民生工程经费使用管理,我局建立了专门的收支台账、细化了收支项目,实行科目单列、专款专用,并依据《淮北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确保案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2016年,法律援助经费支出44.16万元,其中案件补贴27.48万元,宣传经费支出14.0488万元,其他支出2.63万元。自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后,法援中心扩大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宣传规模,增加了宣传次数,加强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宣传,陆续开展了法律援助进社区、进菜场、进集市、进高校等宣传活动共20余场次。投资4万余元制作法律援助微电影《拯救聋哑少年安吉》在安徽司法“职业美:我为岗位代言”新媒体作品展播,获广泛赞美。

三、法律服务工作

(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局按照省厅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要求,在2014年建设的基础上,2016年继续强力推进,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形成了覆盖城乡、保障有力、管理规范、高效惠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顺利通过了市局、省厅的检查验收。区建立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窗口,规范运行;镇、街道建立11个司法行政服务站;12个村、84个社区依托综治维稳信访中心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站,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对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在2014年完成两所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实施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结对帮扶”活动,指导法律服务案件录入和案件归档,规范执业行为,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相山区辰光法律服务所2015年8月—2016年7月份,共办理案件490件,其中法律援助41件,担任法律顾问4家。调解及协助调解案件21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230余次,业务总收入694300万元。2016年8月—12月,共办理案件225件,业务总收入324100元。

四、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提高技能。2016年我局举办了春、秋两期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全区人民调解骨干、新任人民调解员24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培训后对他们进行了统一考试,对成绩合格的给予注册或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书。各基层司法所完成了对其他调解员每月一次的集中培训。通过分层次培训,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加大重大疑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召开启动会议,部署安排活动具体任务。组织人民调解员结合日常网格化管理工作,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实现排查日常化,调解日常化。同时针对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参与,进一步强化排查调解,确保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2016年,全区所有调委会共组织排查四次,共排查民间矛盾纠纷1442件,化解矛盾纠纷1442件,成功率达100%。全年未发生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大量减少了上访隐患,缓解了上访压力,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五、社区矫正工作

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安全新欢排查政治专项活动”和“社区矫正集中治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围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多举措、全方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安全和G20峰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措施。积极开展社区影响评估、入矫宣告、接收登记、请销假、居住地变更、集中点验、走访解矫等监管工作,确保监管安全,全年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2016年,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60人,解除矫正182人,截止2016年底在矫人员268人。累计接受监狱、法院、检察机关社区影响委托评估166件。对20人次发出警告,提请治安处罚1人,撤销缓刑1人,提请收监执行2人。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矫治工作。一是教育矫治制度化。区社区矫正中心和各基层司法所按照年初制定的教育矫治工作计划,通过邀请专家讲座、播放视频、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普法活动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活动,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时事教育,让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矫正中心开展集中教育22场次,开展“黄丝带”帮教活动5次。二是加强心理矫治。区社区矫正中心分别与淮北市心理发展研究中心、淮北市佳阳心理咨询中心签订合作协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专业心理咨询专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心理咨询活动,开展“个性化,一对一”服务,有针对性的制订个性化心理矫治方案,进行心理测试,建立心理咨询档案。根据社区服刑人员个人实际现状和性格特点,因势利导,帮助其改变错误想法,并拓宽心理思维,挖掘社区服刑人员的闪光点,鼓励其勇敢面对生活。2016年共开展12次团体心理辅导,对6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个体心理矫治。通过矫治社区矫正人员的不良心理,极大地提高了矫正质量和效果。

(三)有针对性的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针对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以及家庭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开展家访、谈心、帮困扶助等措施帮助他们正确的认识社会、适应社会、感恩社会,克服自卑心理,顺利的融入社会。

(四)加强基础建设,确保经费保障。相山区社区矫正中心自投入使用以来,已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开展。2016年,相山区社区矫正中心认真做好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达标考核工作,并以此次检查考核工作为契机,更好做好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成立了相山区社区矫正局,招录了3名政法干警全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人均经费1500元。建立社区矫正“新生林”管护制度,按照市局要求和社区服刑人员每月不低于8小时的社区服务监管规定,我局在凤凰山开发区开辟了20亩的“新生林”,定期安排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护劳动,促进了监管。

六、安置帮教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帮教措施。进一步探索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的社区化、网格化,充分利用社区工作人员门清人熟及熟知各类民生政策的优势,开展走访和帮扶工作,同时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此项工作落在实处。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调动成员单位积极性,依托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区安置帮教中心,根据凤凰山食品工业园区内企业岗位需求开展定向技能培训,2016年区安置帮教中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期,就业推荐2期;组织、引导有就业需求的帮教人员参加人社、农业部门举办的就业推介会3次。对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为困难帮教对象解决低保和临时救助,2016年春节和中秋期间,我局共为10名困难人员发放慰问金、慰问品3000余元。

(二)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大排查活动,深入到刑释解教人员家庭,逐个排查走访,掌握其表现和思想动态,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避免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通过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网和安徽省基层工作信息平台,协助省内外各监所核查服刑在教人员信息109人次,所有核查成功的人员全部登记在册,并及时将核查信息反馈至各监所;大力宣传服刑在教人员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功能作用。

(三)积极开展“黄丝带”帮教活动。按照省司法厅、民盟安徽省委“十百千万”项目要求,着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救治、帮扶和管理,大力宣传、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黄丝带”活动5场次,即2场法治讲座,2场就业推介会,1场心理咨询和免费体检活动。各司法所也分别组织开展了多场“黄丝带”活动。

(四)完善远程帮教会见工作。按照“三统一”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升级探视设备、印发远程帮教会见需知,并加强宣传,着力推进远程帮教会见服务。2016年,全区申请远程帮教会见34例,批准17例,会见成功14例,预期未会见1例,其他原因未会见2例。

七、信息工作

2016年上半年,我局信息宣传工作结合实际、开拓创新,提出了创新“六个一”、确保“六个有”的信息工作思路,开创了信息工作的新局面。成功创办了《相山司法》专刊、全年发行9期。建立了“法润相山”普法微信公众号。提出了“个十百千”工程这一信息工作任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信息工作综合考评奖惩办法、形成了稳定有序的信息工作网络、采取“上联、下征、内强、外通”的措施、签订了2016年信息目标责任书。组只全局人员进行了信息写作技巧培训讲授了信息写作技巧等知识。2016年全局共报送信息3666条,全局通讯报道、信息等在报刊、新闻网站等各大媒体共刊登2055篇,其中报刊杂志类86篇(省级报刊16篇、市级报刊70篇),新闻网站类1969篇(国家级网站11篇、省级网站17篇、市区级网站1941篇),发放信息补贴近10万元。

八、党建工作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我局党组在2016年2月份成立,司法局支部党员16名。牢固树立党建工作首要位置的战略思想,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党建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不断完善党内议事决策机制。2016年,组织修订了《中共相山区司法局党组工作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全局形成了一种“合心、合拍、合力”的干事氛围,突出了班子的集体领导地位。三是从严管理干部。局党组始终把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常抓不懈,组织修订完善了《考勤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干部职工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在单位形成了干部清正、风气纯正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局干部职工没有一人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追究。四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司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二)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7月份圆满完成了司法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8月份按照非公组织党建工作要求成立了中共淮信律师事务所支部。二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把强化党员思想教育工作作为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观看廉政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撰写学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党员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善了知识结构,提高了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三是健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重申和强化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了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在研究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为基层党组织提供了操作性强的执行标准。四是实施党建扶贫工作。组织在职党员深入钟楼村问计民生,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和致贫的原因,同时,对钟楼村的17户困难群众进行了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三)狠抓作风建设情况。一是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局党组认真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逐项细化整改落实措施,逐项加以整改落实。二是深入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把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果落实和体现到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坚决纠正“冷、硬、横、推”的衙门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纪律,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确保政令畅通、管理规范、作风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