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经济开发区关于签订安徽科技大市场淮北市场项目合作协议的汇报的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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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4-06 09:21

区政府 27次常务会议 议题

 

 

议题名称

关于签订安徽科技大市场淮北市场项目合作协议的汇报

申报单位

相山经济开发区

汇报人

王之成

参会单位

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司法局

1.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

2.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议题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统计表;

3.汇报材料。

公平竞争审查

 

是否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        ¨

         

 

                                     (区市场监管局盖章)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是否需要进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

         

 

                 (区政法委盖章)

合法性

审查

 

是否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

¨        ¨

         

 

                                    (区司法局盖章)

分管领导

   

 

 

 

备注:1、本表由申报单位会前填报;同一单位有多个议题的,可分别申报。议题涉及其它部门的,责任单位应在申报前主动协调沟通,并由协办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2、申报单位携征求意见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区政府办公室,由区府办报请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并确定会议时间。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统计表

 

单位

建议修改

采纳情况

备注

区发改委

     

 

 

区科技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投资促进局


 

 

区财政局

     

 

 

区司法局

     

 

 

 

 

 

 

 

 

 

 

 

 

 

 

 

 

 

 

 

 

 

 

 

 

 


 

 

 

 

 

 

 

 


 

关于签订安徽科技大市场淮北市场项目合作协议的汇报

相山经济开发区

 

一、企业简介

2020924日,安徽创新馆牵头成立安徽科技大市场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位于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99号,该公司承担安徽科技大市场的建设、运营与管理工作,市场化运营安徽科技大市场。紧扣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这个核心,着力构建政产学研用金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创新运行模式、发挥集成作用,整合全省知识产权和技术交易各类平台主体,高位推进产学研合作,大力开展成果对接转化活动,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做好科技服务,加速科技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以中国(安徽)科交会为龙头,高标准举办成果转化活动,促进供给、需求和服务三方的精准对接、良性互动,营造蓬勃向上的科创生态;因地制宜做好创新链产业链双轮驱动,全面铺开省市县三级的安徽科技大市场建设,开市运营分市场9个,发布安徽科技大市场线上平台。

二、合作期限及内容

1.合作期限:协议合作期限为3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算。

2.合作内容:淮北市场依托安徽创新馆和安徽科技大市场体系平台,围绕淮北市科技产业和企业的需求,从事设立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中心等6项工作:

1)设立线下服务中心。建设涵盖以技术需求对接、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评价、概念验证、知识产权运营、科技金融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线下服务中心。

2)设立线上服务平台。在安徽科技大市场网上市场为淮北市建设专门板块,开展供需发布、技术交易、专利数据展示等服务,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在线服务能力。

3)开展项目招引及高成长性企业孵化服务工作。针对食品(生物科技)、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配合淮北市开展科技招商及高成长性企业孵化服务工作。

4)开展多种形式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活动。积极开展企业需求深度挖掘、大院大所对接、企业服务对接会等多种形式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推动淮北市优秀产品应用场景在安徽创新馆科技成果展示平台首发展示推广,促进淮北市成果转化及创新生态建设。

5)开展专业技术转移人员培养工作。遴选人员参加安徽创新馆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技术经纪人相关课程,为淮北市培养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

6)开展企业培训活动。开展高企培育、创业辅导、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创新政策等全方位、多层次企业培训活动,为企业创新赋能。

三、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1.合作费用

甲方在协议三个年度内向乙方共计支付366万作为运营经费。其中:

1)第一年,甲方向乙方支116万元作为运营经费;

2)第一年,甲方向乙方支122万元作为运营经费;

3)第一年,甲方向乙方支128万元作为运营经费。

2.支付方式

每年的51日前拨付每年度运营经费的70%(如遇财政未开账,日期顺延),并在每个合作年度的最后一个月,由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目标(见附件3)考核并根据得分情况向乙方支付剩余经费。具体比例计算如下:

总分在60分以下的,无考核经费;

总分在60(含)-70分(不含)之间的,保留60%考核费用;

总分在70(含)-80分(不含)之间的,保留70%的考核经费;

总分在80(含)-90分(不含)之间的,保留80%的考核经费;

总分在90(含)-100(含)分之间的,保留100%的考核经费

四、政策支持

1.乙方在协议期内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双招双引项目在淮北落地的,按10万元/项给与奖补;乙方促成科技成果在淮北交易转化的,按技术交易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2.乙方在协议期内引进高校院所在淮北成立产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按照20/家给予奖补。

3.场地支持。甲方在相山经济开发区科创大厦二楼为乙方提供办公空间,根据业务需求,设置洽谈区2处、会议室1个,并提供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必需设备。

五、请示事项

现将拟定的《安徽科技大市场淮北市场项目合作协议》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相山经济开发区按照会议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

1.法律意见书

2.安徽科技大市场淮北市场项目合作协议

3.安徽科技大市场淮北市场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