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相山区统计局编制。全文由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相山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相山区人民政府六楼统计局办公室,邮编:235000,电话:0561-3196372)。
一、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继续抓好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统计规范化建设、“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以提高统计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不断推进科学统计和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一是统全统实数据,当好参谋,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献谋献策。2020年,我局重点抓好我区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的数据统计工作,把经济增长情况应统尽统、统全统实,真实反映我区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二是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多形式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进行宣传解读,赢得社会各界对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二、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2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3条,规划计划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条,建议提案办理11条,机构领导10条,机构设置4条,财政资金17条,应急管理12条,精准脱贫5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4条,行政权力运行10条,“双随机一公开”4条,招标采购8条,新闻发布4条,上级政策解读2条,本级政策解读12条,主动回应5条,监督保障23条。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做好主动公开
1、做好政策发布和相关解读。区统计局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统计工作方面的工作信息。及时发布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和上级及本级政策解读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重点加强舆情回应。加强栏目建设,对统计工作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
3、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我局承担发布职能的的信息发布工作。
4、准确发布经济运行数据。2020年,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加强统计监测分析研究,按计划召开全区经济运行分析会,按月公开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突出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
(二)强化体制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要求做到准确领会、及时回复,加强督查。积极配合相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做好部门联动,统一规范,协同答复。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申请。对收到群众申请的数据答复,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给予明确的答复。2020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未接到区人大、区政协的议案、提案回复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统计部门依法依规向部门、企业、社会提供统计数据,不收取费用。2020年,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人员方面,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办设在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和检查落实的“四落实”工作基本落到了实处。
经费方面,局办公会议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单独列支,统筹保障。
工作部署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做好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加强回应关切栏目建设,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快速反应、主动发声。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
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2020年,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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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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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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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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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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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2.52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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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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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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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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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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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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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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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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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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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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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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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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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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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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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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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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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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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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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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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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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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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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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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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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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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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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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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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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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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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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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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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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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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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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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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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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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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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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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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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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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务信息的公众知晓率较低,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有所欠缺。三是重点工作特别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意见征集、新闻发布等方面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和宣传手段。
下一步为切实做好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好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二是提高质量,创新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努力实现理念创新、手段创新,以多样化的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政府公开清单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和科学化。四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山区统计局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