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统计资料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统计法》第二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2.《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资料共享。
二、承办机构
相山区统计局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1、对服务对象提出的信息需求,无论是否属于本职责范围的工作,工作人员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搪塞、拒绝。
2、属于统计局信息提供范围的工作,工作人员应依据政策规定立即予以答复或办理。
3、不属于本局信息提供范围内的工作,工作人员应予以说明。涉及保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服务时限
1天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电话:
0561-3196372
2、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统计法》第二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2.《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资料共享。
二、承办机构
相山区统计局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1、对服务对象提出的信息需求,无论是否属于本职责范围的工作,工作人员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搪塞、拒绝。
2、属于统计局信息提供范围的工作,工作人员应依据政策规定立即予以答复或办理。
3、不属于本局信息提供范围内的工作,工作人员应予以说明。涉及保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服务时限
1天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 咨询电话:
0561-3196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