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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统计局关于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等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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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统计局发布时间:2023-07-03 17:06

第一章内部控制管理总则 

一、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二、内部控制管理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合理使用资金,保障资金安全,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先计划后开支。

三、内部控制管理的主要任务:科学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实现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会计核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综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防止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内部控制岗位职责

一、财务分管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局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有关财经法规,熟悉和掌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财务规章制度。

2.主持财务日常工作,了解掌握财务情况,抓好政治、业务学习,加强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3.负责组织和监督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财务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分析。

4.负责组织年度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审查预算调整和执行情况。

5.协助做好本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

6.定期向局领导汇报财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拟定财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7.负责管理财务有关印鉴。

二、工资核算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工资应用程序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使用。认真完成每月的工资制表工作。对调入、调出及工资增减变动,做到各项变动有依据。

2.严格审核计算发放工资。严格审核工资计算的有关凭证,对当月人事工资变动审批表,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输入工资软件,正确地编制出当月人员工资统发汇总表及代扣代发汇总表,报领导审批。工资发放后,及时整理工资表,并装订成册,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3.分析工资表中各款项变动情况。根据当月工资汇总表中各款项支付情况同上月相比较,分析影响各款项增减变动的因素,及时计算月人均工资额,为计划管理提供依据。

4.负责工资明细核算并进行账务处理。按照工资支付的对象和账务处理要求,按科目、按部门进行账务处理,对工资栏中其他各款项,要进行明细分类,正确编制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国家规定,正确计算应提取的各项附加费用,并进行账务处理。

5.负责计算、调整与工资相关联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个人所得税等工作。及时办理职工公积金增减变动手续,按时缴存公积金及办理退休人员的公积金提取工作。

6.负责编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并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报送及时。同时要配合人事部门按期报送工资统计报表。

7.负责工资相关的查询和解释。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出纳岗位职责

1.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货币资金》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办法和国家银行结算制度,严密手续,保护现金、支票安全,防止丢失,被盗。

2.按照部门预算批复、单位基本支出的序时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向财政部门申报用款计划;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申请资金支付。《直接支付申请书》须据实填写项目、收款人、支出经济科目及用途等。

3.经常与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核对收付金额和账面余额,分析未达账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及时填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试算平衡,妥善保管对账单,年终归档保存。

4.合理办理各项收支业务,认真审查原始单据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妥善解决。抵制不合理的开支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根据收付款凭证,及时录入计算机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数字准确、内容明了,做到日清月结。

5.保管好单位公务卡,保管部分印鉴,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四、会计核算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认真对原始凭证的真实、合理、合法性以及有关签批手续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

2.遵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对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后,及时对会计资料进行打印、装订,将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有关数据进行拷贝或刻录,并将数据备份的软盘、光盘或磁带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妥善保管。

3.定期作好财务分析工作,参照年度预算指标,准确分解各部门本年度用款计划,并确定各部门的支出范围。定期作好财务分析工作。

五、稽核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会计制度》,熟悉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2.根据会计制度和年度预算,逐笔审核各项收支,对无预算或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

3.对于出纳员编制的记账凭证进行全面复核,包括会计分录、摘要、金额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所登记的费用明细是否准确。确保核算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并及时记账。

4.对计算机输出的科目发生余额表及账簿要按月复核,按月报送报表。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5.年度终了负责打印各种会计账簿并装订成册,移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6.财务年终决算的账务进行处理,保证年终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按时作好下年度初始化工作。

7.监督管理计算机的使用和保养情况,定期数据备份,定期记账,月末结账,做好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应用维护。

第三章内部控制方法 

、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

不相容岗位(职责),是指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舞弊行为的岗位。

(一)各股室应全面系统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岗位(职责),通过实施分离措施,明确细化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与纵向互相制约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实行清晰的决策、执行、监督机构设置,并建立和实施相对独立的报告制度,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股室(事业单位)各岗位应有正式、书面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

(三)关键岗位应具备双保险机制,建立人员AB岗管理制度,不同职务层级之间形成传帮带的机制,建立人才梯队。关键岗位应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二、授权控制

(一)建立与组织机构相适应的内部授权管理体系,明确授权主体、范围与权限,规范授权管理与监督程序,科学分配权力,确保各股室及关键岗位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制订内部授权制度,对授权内容和程序作出规范,对所有授权事项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业务性质与特点、管理层级、职责分工和工作需要对被授权人分级授权。各股室根据其职责制订具体授权方案,报分管委领导审核。

(三)根据组织机构工作发展变化、风险状况,审慎确定被授权人的权限,并对授权执行情况持续监控、定期评估和及时调整。

三、归口管理

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合理划分内设机构职能,对有关业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构建权责一致、归口管理、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四、流程控制

(一)通过流程再造使所有控制在流程中解决,形成顺向相互支撑、有效制衡,逆向真实反馈、有效监督的完整体系。

(二)将内控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对流程执行进行持续的监督、评价和优化,构建业务过程控制的自我完善机制。

(三)重点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流程分级和模块化管理,制订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制度,对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流程进行规范管理。

(四)制订涵盖相关业务活动的书面流程,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实施,以及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流程应讲求实效性和风险可控。

五、集体决策控制

涉及重大收支预算调整、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制定等决策活动,应当通过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等形式,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六、信息系统管理控制

通过信息化加强内部控制,将内控理念、控制活动、控制措施等嵌入信息系统,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操纵因素。

第四章财务管理规定 

一、总体要求

1.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制度。

2.机关行政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核算,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各股室不得另设账户单独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

3.实行“一支笔”审批,日常支出全部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审批;除支付人员工资、代收往来款项、公积金、社保等固定支出外,凡重大支出款项须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4.规范发票报销程序。报销的原始发票须是合法有效票据,据实填写项目后,由经办人及事项证明人在报销单据上签名,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

二、预算管理

1、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各项收支纳入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2、预算编制程序:各股室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提出下年度预计开展的专项工作所需经费的收支预算草案,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区政府和区财政局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年度预算,上报区财政局。

3、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确保项目预算真实完整;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公开透明,加强绩效预算编制。

4、预算的执行: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区财政的预算批复,按照工作部署,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和专款专用,做到收支平衡。

三、收入管理

(一)行政单位收入管理

1、各项收入中,国家规定有专门用途的资金,要专款专用。收入与支出有对应的,要划清界限,避免相互挤占、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先收后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依据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其他收入年度预算,纳入本单位的收入预算,实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其他收入要及时入账,统一纳入财务室财务管理,任何股室(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私设“小金库”,不得设置帐外帐,公款私存。

(二)事业单位收入管理

1、财政补助收入的管理。财务室汇总各股室(单位)上报的季度月份用款计划,分“款”、“项”来填写“预算经费请拨单”报同级财政部门。财务室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拨款,并结合事业计划完成情况、资金余存情况来拨款。

2、拨入专款的管理。必须按照专款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财务室在收到专款时分别设置账户,并单独核算。要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及时报送拨入款的使用情况和事业成果情况的报告,项目完成后专项办理报账手续,余款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处理。

3、事业收入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己确定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税款;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取得的收入及时入账。

4、各项收入都要统一纳入财务室管理。各股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四、公务接待管理

1.根据《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的原则,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2.接待范围包括外省、市来区办事的公务人员,国家局、其他地市、省内地市统计局、本市各县(市)区统计局来办事的公务人员,统计局招商引资客商。

3.接待须履行报批程序,填写公务接待呈批单,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内容等情况,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用餐标准、陪餐人数按照国家、省、市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执行“所有省内公务(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

4.接待费用报销要求“四单合一”,即公务活动公函、公务接待呈批单、接待(消费)清单、税务发票单据必须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五、差旅费管理

1.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有相关文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并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包括饭店、招待所)。

4.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补助费等各种费用标准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飞机票需实行政府采购)。

5.出差人员报销时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报销单据及有关附件,经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审批、报销。住宿费、车船费(含飞机费用)支出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6.凡与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需改变行程的,须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凡超出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部分由个人自理。

六、培训费管理

1.经单位同意,职工参加省、市培训机构举办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费用凭有效票据据实报销。

2.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七、固定资产管理

1、局机关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2、局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应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统一执行政府采购。各股室根据工作需要申报办公设备配置,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局领导审定,在下年度预算编制计划内进行采购。

3、凡购进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必须经办公室验收,登记、配备。所有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按类别和使用部门登记入账,各股室指定专人负责本股室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帐物相符。

4、股室人员发生变动时,应由本人列出所使用办公设备详细清单,经本股室和办公室审核后办理交接手续。

5、对外捐赠、移交、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经办股室提出申请,报局长办公会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

6、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须由经办人出具借条,股室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借用单位应在约定期限内归还,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要按价赔偿。

八、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1、会计档案包括己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以及存储这些资料的硬盘、光盘等。还包括使用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序。

2、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3、会计档案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和条例,对经管的档案要摆放整齐、登记造册,防止鼠咬、霉烂、水浸等现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4、会计档案的借阅。外单位来核对查阅需持介绍信,须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内部人员查阅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会同查阅人员一起查阅。查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远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若有复印的,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会计档案管理人员随同进行复印。

5、按照国家定期整理登记超期会计档案,经财政部门验收后,集中销毁。

6、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五章财务工作人员守则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财经纪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认真履行会计人员职责。

4、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待人礼貌,周到服务,及时解答询问。

5、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上精益求精。及时掌握新知识新政策,坚持终身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