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相山区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渠沟镇、各街道、相山经济开发区、区直各部门:
现将《相山区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区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专项小组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分局代章)
2019年6月10日
相山区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19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绿色发展的新要求和中共淮北市委、市人民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实施方案》(办〔2018〕68号)、《贯彻实施〈淮北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修订版)〉重大举措分工方案》(淮五大发展〔2018〕2号)及市、区年度工作部署,细化分解《淮北市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区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19年度工作要点。
一、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体系和低碳循环发展。
(1)实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区城管局负责)
(2)扎实推进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提升行动。按照《淮北市节能环保“五个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壮大一批节能环保优质生产企业,推广一批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实施一批节能环保重点改造项目,打造一批节能环保服务机构,引导专项资金支持一批节能环保“五个一百”市级优秀企业。(区经信局负责)
(3)加快工业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推进绿色制造典型示范,创建绿色工厂,培育一批绿色设计产品。(区经信局负责)
(4)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区发改委负责)
(5)加强服务,宣传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加强管理和技术创新,支持推动企业积极探索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培育壮大绿色产业企业。(区经信局负责)
2.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6)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9%以上。(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7)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深入实施《安徽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年)》,完成煤炭消费总量2019年度控制目标任务。加强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管,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严格执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发改委负责)
(8)完成市下达2019年能源消耗双控目标任务。(区发改委)
3.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
(9)加强工业节能技术改造。推动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培育行业能效领跑者。开展节能诊断及节能服务进企业、进园区等活动,打造节能服务品牌,降低企业能源成本,助力企业节能减排。(区经信局负责)
(10)严格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用水总量控制,推进重点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推进节水减排,继续推进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大力推进水利系统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加强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加强河湖生态水量保障,开展河道生态流量和湖库生态水位研究确定工作。加大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力度。(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4、倡导绿色生活,鼓励绿色消费。
(11)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行动。组织开展低碳宣传周系列活动。(区发改委负责)
(12)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贯彻落实住房建设等四部门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推动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区住建局负责)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5.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13)继续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切实推进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深入推进有关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强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推进工业窑炉、锅炉的治理。(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14)控制各类扬尘污染。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工地围挡、覆盖、冲洗、硬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区住建局负责)
(15)加强露天烧烤管理。(区城管局负责)
(16)强化道路扬尘治理,不断提升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区城管局负责)
6.加快水污染防治。
(17)继续实施《相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区无劣Ⅴ类水体断面,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省目标考核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18)贯彻实施《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19)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志性战役,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区住建局负责)
(20)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区住建局负责)
(21)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区生态环境分局)
(2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88%,化肥利用率达到39%,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提高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主攻化肥减量增效,因地制宜推广“有机肥+配方肥” “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模式,分区分类推进科学施肥。强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建立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抓好绿色防控产业化推广,进一步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7.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23)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建立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有序推进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实施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示范项目。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8.推进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24)结合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积极配合省级督察。(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三、加快构建绿色生态屏障
9. 实施“共抓大保护”建设工程。
(25)深入开展主要河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专项行动。落实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实施意见,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主要河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任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10. 打造生态文明样板工程。
(26)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区。着力推进国土绿化,重点抓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
(27)进一步提升人工造林、森林覆盖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
(28)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继续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11.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29)依据编报的废弃矿山恢复治理规划确定的治理任务,做好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暂停新设露天矿业权项目审批。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
(30)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年底前,基本完成河湖“清四乱”清理整治。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31)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全面构建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推进森林、湿地公园建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
(32)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依据变更调查等数据,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全面核实,提出分类处置意见,扎实开展划定成果核实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
四、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建设
12.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33)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配合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13.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34)根据中央和省部署,适时启动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形成市县级规划编制成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