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自查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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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1-03-08 16:41

相山区“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自查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分解落实“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通知》(皖环函〔2016〕467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快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现将我区有关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局按照工作任务安排及要求,确定并实施了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018年渠沟镇土楼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9万元,地方政府投资49.25万元,其他资金25.25万元)、2018年渠沟镇瓦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9万元,地方政府投资49.25万元,其他资金25.25万元)、2019年渠沟镇桥头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4万元,地方政府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2019年渠沟镇大梁楼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5万元,地方政府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2019年渠沟镇油坊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4万元,地方政府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我局负责组织、指导、审核、督促各任务村整治项目的材料申报工作。各任务村按照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本村实际情况,采取设备采购、工程措施,对本村环境问题进行整治。我区5个行政村均完成了整治任务并通过了验收。

二、主要做法

1.强化组织领导。为压实工作职责,由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相关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召开了业务工作座谈会,明确整治内容、完成时限,指导各镇、村结合年度任务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2.做好统筹兼顾。为充分发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效益,我区明确将重要饮用水水源周边、美丽乡村等作为整治重点,同时结合我区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城乡环卫等相关工作,加大资金整合扶持力度,统筹推进我区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3.加强指导服务。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如期验收,针对各建制村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召开调度会,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并安排业务骨干进行现场指导。

4.规范资金管理。我区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共计91万元。为规范使用和管理建设资金,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我区要求各相关行政村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环境整治资金进行合理安排,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5.落实管理责任。按照“以村为主、乡镇管理、区级监督”的模式,生活垃圾收处以乡镇为主,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垃圾处理模式,污水处理设施则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实行第三方运营,建立以项目村为主体,以所在乡镇政府单位为主管单位的运行维护机制,确保项目正常运营和长期发挥效益。

6.加大舆论宣传。为强化群众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是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农村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载体引导,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美好乡村等等活动,使广大群众在参与中环境整治中形成人人为环境保护做贡献的共识,为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设施运行成效及运行管理情况

通过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落实,有效地提高了项目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重点提升了项目地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了水污染防治考核要求。

我区“十三五”期间落实的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2018年渠沟镇土楼村完成户改厕49户;2018年渠沟镇瓦房村完成户改厕45户;2019年渠沟镇桥头村新建公共厕所2座;2019年渠沟镇大梁楼村新建公共厕所1座,采购5辆抽粪车;2019年渠沟镇油坊村新建公共厕所1座,采购1辆洒水车。目前相关设施均由村委会自行运维,运维经费由镇、村两级承担。生活垃圾收集均承包给第三方收集转运,采取市场化运营机制,最终全部收集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资金投入有限,环境整治成果难以巩固。渠沟镇属于农业镇,村庄较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所需工作经费大、运行成本高,且区级财政难以完全配套,致使投入到项目中的资金量小,难以满足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项目运维的需要,成为制约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瓶颈。

五、工作建议

1.整合资金,明确项目整合责任。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连片、集约发展、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对涉及农业农村、水利、财政、自然资源、住建、扶贫、林业等部门的相关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公共服务资金、涉农建设等项目资金予以适当整合,聚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改变多方介入、标准不一、工作难以同步深入的局面,将项目的整合落实,统一实施、监管。

2.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难以形成常态,在整治的同时,要着力强化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安排落实专项运维经费。加强宣传,切实增强百姓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各类设施。加强督办、督查、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镇、村要敢于曝光和问责。

 

淮北市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