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一、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对标省市考核目标,强化与罗克佳华公司对接,加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对策措施研究;加大投入,建设餐饮油烟在线监测平台。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要求项目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严格开工前扬尘防治方案和现场防治措施审查,加强执法检查,多举措开展扬尘常态化治理工作。区重点建筑工地提前介入,通过扬尘环保交底、签署扬尘承诺书、督促项目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规范建筑工地施工。跟踪落实检查、督查,对发现的扬尘问题紧抓不放,下发整改通知单、督查通报等,促进企业扬尘防治习惯形成。针对检查、督查促进扬尘防治费用使用,落实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积极构建区、镇街(开发区)、村居三级环保监管网络,全区分为10个大网格,共计241名网格长(员),形成了以区为干、以镇街为枝,以村居为叶的三级监管网络,将各类污染源风险点植入辖区管控图,实施挂图作战,精准防控,实现对辖区内污染源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网格员共检查污染源14652家次,其中餐饮油烟和散乱污9432家次,3268家次存在问题;扬尘污染1736家次,416家次存在问题;工业企业1756家次,0家次存在问题,均已整改完毕。辖区内涉气企业均纳入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减排清单,要求企业在预警期间严格执行预警方案。清单内区管企业51家。严格执行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预警期间,严格按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二、加快水污染防治
1.按月落实反馈水质考核交办任务,交办案件及时下发相关镇街、开发区,同时开展超标溯源排查工作,每周调度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考核要求反馈。主动巡查辖区内流域和考核断面周边,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2.排查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情况及化工园区初期雨水污染防治情况,加强工业集聚区监管,确保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能够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园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纳尽纳,杜绝偷排、漏排等情况发生。完成生态环境部开展的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按时上报《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清单表》和《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方案》。
3.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定期巡查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已登记入河排污口(淮北市相山区恒源煤电入河排污口、淮北市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生活入河排口、淮北市中水回用公司混合入河排污口、开发区入河排污口),按月巡查并建立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水体污染。截至目前,未发现违法排放和环境污染问题。
4.建立“一河一图一策一单”,按照清单对流域内支沟、排污口进行摸排巡查,加强流域断面监管力度,整理问题清单并提出对策,已编制完成水体达标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
5.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对全区6个市级饮用水源地及保护区进行集中排查。按月调度饮用水源地“清零行动”和“回头看”专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6.开展河沟渠塘清理整治工作,联络辖区内镇街积极开展清理河湖沟塘工作,按月报送清理河湖沟塘工作进度。
三、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1.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淮北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淮环函〔2022〕83号)《安徽省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皖环发〔2021〕59号)及2022年粮食安全考核要求,开展相山区范围内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工作。我区依照筛选原则共梳理出7家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其中4家已关停),完成逐一排查及复核。
2.加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督促履行土壤义务
根据辖区内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目录,依据《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分类及企业筛选原则》,筛选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经筛选,相山区无需纳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
3.建立并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截至目前,我区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内共11块疑似污染地块,均为未超标地块。
4.推进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
强化污染地块跟踪管理,督促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人编制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方案,落实风险管控要求,严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对原淮北维科印染有限公司地块不定期巡查,加强监管。
5.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加强宣传教育,让居民和企业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土壤防治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