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环委办〔2023〕7号
关于印发《淮北市相山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渠沟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山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淮北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相山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赵润亭
联系电话:0561—3193556
电子邮箱:xsqhjbhj@126.com
附件:淮北市相山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相山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及《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淮北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为期2个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严、细、实”工作总基调,通过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问题和整改台账,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重点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林业和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排查整治自然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违规侵占林地、湿地、矿山无证开采、超层越界违法开采,矿山生态修复,土地利用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等方面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山分局牵头负责,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落实。以下均需渠沟镇、街道办事处、相山经济开发区负责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二)农业农村和水务领域。重点排查整治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等资源化利用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关闭搬迁,化肥、农药减量使用;河湖及岸线管理保护,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整治,水利工程扬尘,地下水超采区和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问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负责)
(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餐饮油烟等方面问题(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四)环境污染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疑似污染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入河排污口规范设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等方面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
(五)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排查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区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公路施工环境管理等方面问题;铁路沿线环境管理等方面问题;乡村道路建设管理等方面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六)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成品油流通等方面问题(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方面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等方面问题(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七)应急管理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等方面问题(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等方面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
(八)工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方面问题(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九)卫生健康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医疗机构内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方面问题。(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十)其他领域。渠沟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山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整治其他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开展排查。渠沟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山经济开发区要聚焦排查整治重点,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强化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鼓励群众广泛参与,确保排查彻底、不留死角。区有关牵头部门要明确专人按照上述职责分工,对本行业、本系统排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牵头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区环委办(电子邮箱:xsqhjbhj@126.com)。
(二)建立任务清单。渠沟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山经济开发区,各部门根据排查情况,建立专项行动任务清单(见附件),科学确定整改措施、目标任务、整改实施主体、完成时限、验收单位,于2023年5月15日、6月16日前,分两批将任务清单报送区环委办。区环委办汇总送市环委办审核,市环委办将分送至市直各单位审核后,及时与各县(区)和部门沟通完善任务清单,于5日内向各县(区)和部门交办,并抄送市直有关部门。
(三)推动整改落实。渠沟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山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对照任务清单,切实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存在环境或安全风险隐患的,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照时限和质量要求持续整改,确保按时清零。区有关部门加强帮扶指导和政策支持。区环委办将任务清单纳入全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年考核”。
(四)建立长效机制。渠沟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山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工作机制,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区有关部门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问题,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专项行动结束后,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继续按照《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等常态化持续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大兴调查研究实际成效的重点任务,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发展必管环保、管生产必管环保、管行业必管环保”的要求,落实各方责任。渠沟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山经济开发区,各部门是专项行动实施主体,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上下联动,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开展专项行动。
(三)加强包保督导。完善区级领导包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将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包保督导内容。专项行动排查期间,区级牵头单位每月要对各镇街、相山经济开发区、各部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导,督导情况及时向区领导汇报,并报送区环委办。
(四)严格考核问责。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计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因排查整治工作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而出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相山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1
相山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利 相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张 磊 相山区委常委、副区长
黄思华 相山区副区长
张长明 相山区副区长
任 宁 相山区副区长
张运岭 相山区副区长
成 员:孟跟东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有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山分局局长
胡恒强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马心合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广建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刘 杰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源 区商务局局长
魏真平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之成 相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任 健 渠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 锋 任圩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惠 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开丰 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明 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少达 三堤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强 相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士贵 南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前 曲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附件2
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填报单位: (各镇街、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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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领域 |
发现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目标任务 (标准) |
整改实施主体 |
验收(监管)单位 |
完成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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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
(填写专项行动重点关注的11个领域名称) |
(填写问题具体表述) |
(填写问题整改所采取的具体工作举措,可分条目填写。跨年实施整改的任务,需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当年完成整改的任务,需明确季度工作目标) |
(填写问题整改完成时所达到的状态,做到可调度、可验收、可考核) |
(填写问题整改任务实施单位) |
(填写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管和验收单位,市县排查上报的问题,一般由市直部门监管、验收) |
(填写问题整改完成验收销号的最后时限)。 |
填报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