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与辐射安全】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一季度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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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4-04-12 17:27

2024年,相山区严格按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按照市局统筹安排部署,认真履行核与辐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具体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做好年度评估报告。按照《关于报送2023年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通知》(淮环函【2023】152号)要求,配合市局督促并指导辖区所有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按质按量按时报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要求各单位应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内容如实报送,对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整改。

二是开展核技术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根据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淮环函【2024】60号)要求,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并配合市局辐射站检查医疗机构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