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11日)
今年以来,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为根本遵循,坚守“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工作方针,将依法行政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各环节,着力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权力运行、浓厚法治氛围,为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筑牢法治根基。现将 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系统组织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等重要篇目,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4次,切实提升领导班子法治履职能力。将宪法学习宣传纳入长效工作机制,组织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测试覆盖率100%,开展“宪法宣传周” 系列活动3场,推动宪法精神在全局落地生根,引导干部职工强化宪法认同,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日常工作,形成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 的工作格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环境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构建“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监督有保障” 的闭环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细化裁量标准,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全程可溯、有据可查。
坚持 “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推动生态环境监管与营商环境优化协同共进。一是规范入企执法管理,全面落实入企备案制度,除上级交办、信访投诉等特殊情形外,所有入企检查均履行备案程序,2025 年累计完成入企备案 48 次,实现 “无事不扰”与“有事速办”有机统一。二是创新精准监管模式,加强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在线监控、用电监控、无人机巡查、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构建 “线上预警 + 线下核查” 的智能化监管体系,对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守法企业实行“非现场监管为主”,全年开展非现场检查32次,现场检查频次同比下降28%。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马培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实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
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整合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网络举报平台等诉求接收途径,建立 “受理 — 核查 — 处置 — 反馈 — 回访” 全流程工作机制。全年受理环境投诉293件,办结率100%,群众回访满意度达96.8%,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建立案件台账管理和集体会商制度,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败诉、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持续推进环评审批“减环节、压时限、提效能”,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7个,对长三角绿色食品产业园等10 余个重点项目实施环评豁免管理,对安徽马培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7个项目推行环评承诺制“即申请当日即批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分别压缩 65%、62%,远超既定压缩目标,为项目落地投产节省时间成本,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聚焦环境质量状况、行政许可结果、环境执法动态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26 条,其中执法公示信息48 条、环境质量信息36条、行政许可信息42条。规范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构建“节点宣传+常态普及”的普法工作体系。围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地球日等重要节点,举办主题宣传活动 6 场,通过现场咨询、展板展示、发放资料等形式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深入开展 “法润乡村社区” 行动,组织执法人员走进刘楼村、张楼村等 8 个村(社区),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 580 余份,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 12 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156 人次,推动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向基层延伸。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全局执法人员持证率 100%。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专项培训、市区法治业务培训等 16 场次,培训覆盖率 100%,重点提升执法人员法律适用、现场核查、案件办理等专业能力,打造 “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 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
一是专业人才支撑不足,生态环境技术、法律等领域专业人才短缺,部分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新形势下依法行政要求仍有差距;二是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宣传形式较为传统,针对性、创新性不足,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培育仍需加强;三是协同治理机制不够完善,跨部门联动执法、信息共享等机制尚未完全理顺,针对跨区域、跨领域环境问题的协同治理效率不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管的渠道不够畅通。
2026年,我局将持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短板弱项、强化攻坚突破,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严格落实轻微免罚、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扩大“立案免处”适用范围,避免“小过重惩”。借鉴重庆“双随机 + 信用分级”监管模式,依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诚信企业降低检查频次,对失信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探索建立“生态警长 + 环境执法”联动模式,提升协同治理效能。
实施“法治能力提升工程”,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机制,定期进行法治专题学习。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重点开展法律适用、案例分析、科技执法等方面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 20 场次。健全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激励干部职工提升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争取人才政策支持,引进生态环境法律、技术专业人才,优化队伍结构。
深化环评审批改革,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推行 “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动开发区进一步开展“环保管家”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环评审批、污染治理、合规管理等全流程指导。完善环境信用修复机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减轻企业发展负担。
升级环境信访投诉处理系统,探索“大数据 + 网格化” 排查机制,提前预判化解环境矛盾纠纷。强化执法后督察,对信访案件、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易反弹。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环境监管,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形成“全民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普法,制作短视频、图文解读等宣传产品。深化 “法润乡村社区” 行动,建立法律宣传员机制,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依托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继续举办“环保法治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联合执法行动。借鉴福建顺昌 “三长” 协作机制经验,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协作,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探索生态修复、碳汇认购等新机制新方式方式。
下一步,我分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现代化美好相山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