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支持二手车市场发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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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商务局发布时间:2023-06-25 15:47

为推动相山区二手车市场高质量发展,优化二手车市场消费环境、激发市场消费潜力、促进汽车行业繁荣,打造皖北一流的二手车交易大市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措施。

一、奖励对象及资金安排

(一)奖励对象。本措施适用于在相山区注册登记、纳入全区行政区域内统计且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的二手车销售企业。

(二)资金来源。设立相山区“二手车市场发展专项资金”。

(三)使用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二手车销售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在我区发展二手车销售市场。2.专款专用原则。对列入项目补助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严禁截留、挪用。

二、支持内容

1.支持二手车企业扩大销售规模。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开票金额每达到100万,一次性奖励7000元,以此类推。

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开票金额合计达到500万元并纳入限额以上企业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0元。

2.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落户相山区汽车城。相关法人或者自然人在相山区汽车城新注册的二手车经销法人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0元:一是经营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二是吸纳就业人员2人(含)以上且就业人员连续缴纳社保六个月以上。

3.鼓励二手车开展网络销售。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对二手车企业网络零售额占比超过2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0元;对二手车企业网络零售额占比超过5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0元。

4.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做大做强。符合淮北市一般专业市场或示范专业市场文明创建标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采用统一结算模式、享受二手车经销企业同等奖励政策。

三、申报条件及审核程序

申报及审核程序,由区商务局会同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联合评审。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必须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企业。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对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由企业次季度向区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山区二手车市场发展资金奖励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申请资金奖励,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项目申请报告;

(2)资金奖励申请表;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诚实信用承诺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评审兑现。根据企业申请,由区商务局会同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原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予以拨付。

4.资金监管。项目资金监管由区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监督和跟踪,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追回拨付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移送司法机关。

四、附则

(一)各申报企业、单位或个人须保证所申报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企业,获得不同事项奖励的,可以兼得;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政策的遵循从优、从高、不重复计算原则享受扶持和奖励。对同时符合省、市政策支持的对象,既享受省、市优惠政策,也享受本措施支持。

(三)本政策不与《相山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重复享受。

(四)企业(单位)必须依法经营,当年度发生违法经营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听证以上)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享受本政策资格。

(五)本措施自公开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本政策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