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教育局:
你单位上报的《相山区教育局关于实施原建档立卡户大学本科新生一次性资助项目请示》(相教资助〔2023〕5号)已收悉。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为使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标,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扶办〔2018〕116号),《安徽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716号)要求,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实施的严肃性,杜绝项目管理的随意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资金使用安全。同时,要建立健全项目实施档案,确保项目申报、公示及实施过程有据可查,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群众监督。
二、保证实施质量。要严格按照部门请示所列内容和本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规模、实施标准。要加强监管,要逐人核实家长身份、学生姓名、就读学校、就读年级、就读专业等基本信息,认真核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一次性教育扶贫资助资金精准发放。
三、加快实施进度。项目批复后,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拨付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加快实施进度,严防因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造成资金积压。
此复。
中共相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