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全局工作正常开展,特设局工作运转经费,保质保量完成局业务。
(2)立项依据:为全局工作正常开展,特设局工作运转经费,保质保量完成局业务。
(3)实施主体:淮北市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4)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5)项目内容:为全局工作正常开展,特设局工作运转经费,保质保量完成局业务。
(6)年度预算安排:全年经费55万元。
(7)绩效目标:为全局工作正常开展,特设局工作运转经费,保质保量完成局业务。

2.“2024_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增加农民收入。
(2)立项依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增加农民收入。
(3)实施主体:淮北市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4)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5)项目内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增加农民收入。
(6)年度预算安排:全年预算2070万元
(7)绩效目标: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增加农民收入。

3.“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任务
(2)立项依据:完成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任务
(3)实施主体:淮北市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4)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5)项目内容:完成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任务
(6)年度预算安排:全年预算55万元
(7)绩效目标:完成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