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相山区防灾减灾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抗旱抢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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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发布时间:2024-06-30 08:58


 

渠沟镇,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4相山防灾减灾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4629

 

 

 

 

2024相山防灾减灾资金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使用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稳定,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五批)的通知》(财农〔2024242号)和关于《拨付市级抗旱抢种资金的通知》(财农〔2024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支持抗旱保种

二、目标任务

支持渠沟镇抗旱保种,其中市级抗旱抢种资金主要用在打井洗井,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重点补助对象和金额

重点用于渠沟镇抗旱保种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五批)的通知》(财农〔2024〕242号)和关于《拨付市级抗旱抢种资金的通知》(财农〔2024〕226号)文件要求,中央资金30万元、市级资金20万元,共拨付我区中央、市级抗旱资金计50万元。

四、资金分配和拨付方式

渠沟镇50万元。

渠沟镇政府向区农水局提交申请资金报告资金分配方案,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镇政府公章。区农水局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拨付资金到镇级财政,由渠沟镇按照相关要求发放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受灾主体。

五、监管措施

区农水局渠沟镇联合成立防灾减灾复核领导小组,对完成设施重建、生产能力基本恢复的进行复验。复验完成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防灾减灾资金拨付至各受灾主体,,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程序,手续齐全,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