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扎实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改。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汛期全区河湖巡查管理,确保河道行洪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河道方面:排查治理河道围堰、堵坝3处,清理沿岸倾倒垃圾132处、水面漂浮杂物90处、秸秆污染30处、违章搭建2处、乱耕乱种10处、渔网地笼25处、捕鱼船只5只。湖泊方面(东湖):一是清理城市展示馆北侧约200亩,清除违规搭建建筑物30多个,私自围栏40多处,垃圾20余处,清理完区域加装围栏,根据土地性质种植樱花,向日葵等。二是清理人民路北侧龙岱河西侧区域土地50亩,将原来脏乱差及枯草烂枝清理完成,清理完成收储后进行复垦。
(二)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制定《相山区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逐项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清理整治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整改销号,坚决改彻底、改到位,排查清理阻水高杆作物(芦苇)3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