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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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时间:2023-04-20 10:13

2023年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一)

记录单位:

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企业名称
(责任主体)

不良行为事实

公开期限

信息来源

备注

施工单位:上海域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处在对绿地城夏锦苑一标段46楼监督检查中发现:
该楼外墙保温所用材料缺少燃烧性能等关键性能复试报告,且经主管部门监督抽检,该材料的导热系数及压缩强度不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现场抽测混凝土坍落度不符合要求,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之规定。

2023年4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17日

日常检查、监督验收第一季质量专项检查

 

监理单位: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我处在对绿地城夏锦苑一标段46楼监督检查中发现:
该楼外墙保温所用材料缺少燃烧性能等关键性能复试报告,且经主管部门监督抽检,该材料的导热系数及压缩强度不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现场抽测混凝土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上述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行为制止无效后未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有异议的,有权进行抽查。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之规定。

2023年4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17日

日常检查、监督验收第一季质量专项检查

 

施工单位:浙江汇欣建设有限公司

我处在对祥源府2号楼、5号楼监督检查中发现:
(一)2号楼3层连廊部位栏板与现浇结构未有连接措施、底部施工缝未处理就已封模,厨卫间防水反坎为一次性浇筑等现象,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之规定;
(二)5号楼桩基验收未履行程序就进入下一步施工。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到场检查、验收,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之规定。

2023年4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17日

日常检查、监督验收第一季质量专项检查

 

施工单位:安徽湛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处在对时代天境西苑7号楼楼监督检查中发现:
厨卫间防水反坎未一次性浇筑、11层结构浇筑冬期施工未增设同条件试块、梯段板抽查厚度存在不满足设计要求等现象,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之规定。

2023年4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17日

日常检查、监督验收第一季质量专项检查

 

监理单位: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处在对时代天境西苑7号楼楼监督检查中发现:
厨卫间防水反坎未一次性浇筑、11层结构浇筑冬期施工未增设同条件试块、梯段板抽查厚度存在不满足设计要求等现象,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上述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行为制止无效后未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监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之规定。

2023年4月7日
至
2023年10月7日

日常检查、监督验收第一季质量专项检查

 

施工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

我处在对理想城2号楼楼监督检查中发现:
厨卫间防水反坎未一次性浇筑、高低标号混凝土混浇、窗台压顶钢筋未伸入支座中、梯段板抽查厚度存在不满足设计要求等现象,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之规定。

2023年4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17日

日常检查、监督验收第一季质量专项检查

 

1、记录及公开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9〕89号);
2、信息来源注明不良行为信息产生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日常检查、群众举报、书面或网上投诉等(有法律文书的注明文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