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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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地震局)发布时间:2026-04-03 10:26

渠沟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守住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底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对象认定,确保精准施策

(一)加强农房动态监测。渠沟镇要按照农户自查、镇级排查、县级巡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状况,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全覆盖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及时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要及时开展安全鉴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避免发生住房安全事故。

(二)精准锁定保障范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范围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且自身无力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渠沟镇在改造过程中要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家庭。

(三)规范审核审批程序。要严格执行 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实行村、镇两级公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问题。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易返贫致贫户、支出型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由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四)强化住房安全鉴定。要按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19200号)开展房屋安全鉴定,结构复杂、难以简易判定的农房,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鉴定并出具报告。无房户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乡镇审核并上传信息系统。动态新增危房应及时纳入改造计划,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

二、强化质量监管,守住安全底线

(一)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危房改造前要选用标准设计图集或委托专业单位设计,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规范导则,确保改造后房屋满足安全使用与基本功能要求,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要优先选用由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农村危房改造施工任务。

(二)强化施工质量管控。渠沟镇要加大施工现场巡查频次,紧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抗震构造、防水防渗等关键施工环节,发现质量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做好巡查记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标准要参照《安徽省农村住房施工技术导则》、《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导则》等相关标准执行,严禁在危房改造过程中使用彩钢瓦、泡沫夹层板等作为屋面,外墙、隔墙和楼梯间墙等承重墙体严禁使用空心砖。

(三)规范竣工验收流程。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渠沟镇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验收不合格须限期整改复验,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新房建成后必须拆除旧房,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资金使用,严防廉政风险

(一)严格执行补助标准。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2万元,修缮加固不低于0.6万元;市财政在中央、省补助基础上户均补助 1000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兜底解决。农房抗震改造补助标准可在当地危房改造补助基础上适当上浮。

(二)规范资金拨付流程。要严格执行 一卡通管理要求,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补助资金足额支付到户;统建代建项目,在明确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直接拨付至建设或施工单位。严禁拖欠、克扣、截留、挪用补助资金,严禁索要好处费、吃拿卡要。

(三)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渠沟镇要严格执行《淮北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禁止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单纯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要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零容忍,一经查实坚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完善档案信息,实现全程可溯

(一)严格落实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纸质档案须完整包含:农户申请、身份户籍材料、住房安全鉴定表、村评议记录、公示材料、审批表、改造协议、质量巡查记录、竣工验收表、改造前中后实景照片等资料,做到资料齐全、逻辑清晰、真实准确。

(二)强化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将改造计划、农户档案、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乡镇负责采集录入,县级负责审核把关,市级定期抽验核对。

五、建立健全机制,着力化解风险

(一)加强信访处置工作。渠沟镇要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有关部署要求,高质量整治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突出问题,要加大对审计、信访、访企入村、开门教育等渠道反馈问题的排查力度,着力化解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信访问题。

(二)建立问题处理机制。渠沟镇要建立健全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核查、处理、反馈机制,建立问题台账,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化解和处理,结果应及时向信访人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