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信息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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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22-09-29 15:52

我局根据《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淮北市对外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市局文件精神要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范围重点是相山区行政事业单位。联合区审计局、区人大财经工委,近期相山区行政事业单位随机抽取相山区机关事务局、实验中学、相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东山办、西办计5家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及时落实会计监督检查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张金成主任为组长,区财政局及区审计局和区人大财经工委的6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及时了解掌握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收支状况,认真细致地查阅了被查单位的财务制度、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及时受理反映问题线索,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在整个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严把收入、支出、审核“三关”,每位参检人员都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的投入到本次检查中,而且在监督检查程序上做到了按规定下发了检查通知书,制定了检查实施方案。检查方案包括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方式,检查步骤,检查的主要内容等内容。召开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座谈会。听取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财务人员介绍单位的财务状况,其次是由检查组长部署相关事宜。整理查账工作底稿,搜集检查证据、被检查单位对每笔检查事项认可。如实撰写检查报告。根据检查工作底稿等检查资料,由检查组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撰写检查报告和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并将函件送交被查单位,被查单位收到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意见反馈回来,作为研究处理处罚的参考依据,确保处理处罚依法依规,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会计凭证封面装订,缺少会计人员及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记账凭证只有制单人,缺少审核人,记账,会计主管签字或签章。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

2、票据报销不规范,财务手续不齐全。

3、上年账务结转未能及时结转至下年,会计账务处理不及时。

4、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针对以上问题应加强财务监督及制度约束,根据财政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维护财务制度的严肃性。夯实会计工作,规范支出项目。规范核算程序,规范支出标准,规范单据,账表管理,认真开展财务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质量,切实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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