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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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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23-01-17 17:25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相山区财政局联系(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85号,邮编:235000,联系电话:0561-3193050)。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财政领域的信息公开。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据近年来国家对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新《条例》有关规定,完善主动公开事项。

(四)公开平台建设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中心重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重点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专题专栏。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评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完善考评问责机制,加强日常工作督促和检查,将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纳入目标考核范围,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做好工作考核。强化社会评议结果运用,主动对标对准,举一反三,认真做好测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参加集中培训3次,监督整改3次,有效的保证了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公开的内容片面,财政政策信息解读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及时、准确的反映我区财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财政信息的梳理,挖掘、整理有价值信息。

(二)规范和优化政务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使各类财政信息能够更加及时,方便公众获取财政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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