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相山区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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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24-02-05 10:18

关于印发《相山区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任圩财政所、渠沟财政所:

为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提高风险防控工作效能切实加强财政内部风险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财政管理在廉政风险防控中的源头控管作用,特制定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自觉遵守执行。

 

 

2024年2月2日

 

 

相山区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

 

为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提高风险防控工作效能切实加强财政内部风险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财政管理在廉政风险防控中的源头控管作用,特制定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制度

(一)加强党纪政纪教育和警示教育

坚持每月局党组中心组和局办公会学习,增加廉政教育内容。通过党课、个人自学、网络学习、案件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切实做到自警、自醒、自重、自律、慎独、慎交、慎微、慎权,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开展岗位廉政专题教育

根据排查出单位岗位(个人)的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安排专题廉政学习和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教育珍惜荣誉,爱岗敬业。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培养勤政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开展干部任用廉政教育制度

对新提拔干部,由局党组负责人或委托纪检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四)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

按照委、纪委的专项部署,结合财政部门的要求,扎实开展好每次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

(五)强化党内外监督制度

坚持开展党组织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推行财务公开;虚心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群众、媒体等监督,重视信访举报,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促进廉政建设

二、廉政风险排查动态管理制度

(一)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机制

岗位(个人)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围绕国库支付中心工作的审核拨款、预警等环节,按照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四类廉政风险”,采取“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的方法准确查找每个岗位、每个部门的廉政风险点,确保不缺不漏

(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档案

按照廉政风险点排查、风险等级评估确认的结果建立档案。同时建立单位廉政风险信息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收集、整理修订、更新、录入风险信息。

三、廉政风险监控和监测制度

一)建立公示公开制度

区政府网站公示区财政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权责清单。确定专人负责网站管理,深化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对重点岗位行政行为、规章制度的落实、权力运行过程等公示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服务对象的监督

(二)建立监督制度

主动接受人大、审计部门对财政的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及时纠错整改,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建立干部考核制度

结合年度考评谈话环节,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谈话中发现的风险漏洞及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和改进。

、廉政风险预警纠错制度

(一)建立审查问题落实制度

认真落实人大审查财政预算的意见,认真落实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对审计部门同级预算审计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错

(二)建立举报信访渠道

区政府网站上公开电话和邮箱并确定专人负责投诉举报情况的收集和接访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分管领导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出预警信号,分别采取函询谈话、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和失误,化解廉政风险,挽救干部,避免损失。

(三)建立严格的制度约束和执行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